河北四个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记者张世豪)11月7日,记者从河北省委政法委获悉: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街道、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四个单位入选。
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委政法委广泛动员,深入挖掘,积极培树推荐先进典型。河北入选的四个单位,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各具特色,成效显著。
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针对家庭纠纷排查发现难、有效调处难、引发极端案事件多等问题,创新“风险研判+包联化解”家庭纠纷化解工作法,提出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外部因素3大类18种风险特征,通过走访排查、服务发现、群众参与,全面摸排“风险型”家庭,定级建账、干部包联、联合调处,做到问题不解决、工作不间断。
家校纠纷是社会矛盾的一个特殊领域,关系家校和谐、教育质量、社会稳定。近年来,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家校联动、村校联动、乡校联动、警校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教育领域内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上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街道因当事人心理问题叠加积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等问题,探索创新将心理服务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融合,通过心理服务队伍与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心理服务手段与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心理服务技巧与矛盾纠纷化解方法“三结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行“三端共治”解纷工作法。抓前端,牵头组建“纠纷隐患排查群”,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疏中端,构筑多层面非诉解纷模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治末端,强化诉与非诉的无缝衔接,取得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919588003503947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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