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蒙古国草地农业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蒙古国草地农业及对我国的启示

  蒙古高原是世界上草地农业生产的三大主要区域之一,主要包括蒙古国,俄罗斯南部和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部分地区。蒙古国全境位于蒙古高原,国内近1/3的人口以草地畜牧业为主要生计,草地畜牧业也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蒙古国是我国北方重要的邻国之一,也是与我国接壤区域最广、边界线最长的邻国,是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枢纽国家,与我国有着密切的历史关系与经济交往,并且与内蒙古自治区在环境、文化和草地农业等方面有诸多联系。研究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历史与现状,有利于加强两国经济与文化的相互了解、取长补短与合作共赢。

  当前关于蒙古国草地农业的研究中,主要集中于草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疫病与产权制度等对草地农业的影响。师华定等通过遥感数据,分析了近20年蒙古国土地利用变化,发现天然草原的面积在自然和人为双重作用下逐渐减少,市场经济、城镇化推进、不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无序的矿产开采造成了草地的进一步破坏,极大地影响了蒙古国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蒙古高原的气候总体上向着变干变暖的方向发展,干旱与白灾(又称雪灾)频发,储存饲草成为蒙古国牧民适应气候的重要生计策略之一。动物疫病时有发生,防疫能力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生产与畜产品出口。在草原产权制度方面,草地公有、家畜私有的制度既有其合理性,也是过牧和草地退化的主要因素。本研究基于文献和统计数据,从草业发展历程、草地利用变化、五畜结构以及畜牧产业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涉及“人”“草”“畜”多个层次,梳理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优势与问题,总结可供中国借鉴的发展经验。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域概况

  蒙古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内陆国,国土面积约156万km2。其中,天然草原面积约110万km2,占国土面积的70%以上;森林面积约14万km2,占国土面积的9.11%;而农田面积较少,仅占国土面积的0.72%。蒙古国行政区划分为首都乌兰巴托和21个省,又可归并为五大区域,由西至东分别为西部区域、杭爱区域、中央区域、东部区域,以及乌兰巴托区域(位于中央区域)。

  1.2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历程

  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经历了博格汗蒙古国时期(1911-1921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时期(1921-1990年)与转型后的蒙古国草地畜牧业时期(1990至今)3个阶段。在第一阶段,1911年满清统治消灭后蒙古国成立,畜牧业是蒙古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收入的贡献率高达90%。这一时期,蒙古国仍沿袭着封建牧奴制生产方式,以寺院和王爷为代表的封建阶级拥有绝大多数的土地、水、草地和家畜等资源,草地的分配和使用受到这些统治贵族强加的正式法规和非正式规范及习俗的综合管理。没有家畜或仅拥有少量家畜、生活不能自立的穷人依附于封建阶级,具有为主人放牧和牧养自己家畜的土地使用权及获得一定份额的劳动成果的权利。形成了直接生产者、普通畜牧者给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动,土地所有者给普通畜牧者提供牧场的大规模封建游牧畜牧业经济组织制度。但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引导,加之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落后的生产、生活、卫生条件,草地畜牧业生产方式粗放,发展进程相对缓慢。

  第二阶段,蒙古人民共和国时期。在此阶段,蒙古国畜牧业主要是以集体合作社的形式来管理和发展,家畜和草地均为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制度。1921年蒙古人民革命取得胜利,蒙古上层王公与蒙古人民党共同组建“蒙古人民革命政府”,建立了国家政权,废除了封建牧奴制,并规定草地为国家财产,极大地调动了牧农生产积极性,全国有90%的人从事畜牧业,只有10%的人从事商业、运输业和手工业等,草地畜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此时的蒙古国经济并不发达,畜牧业仍主要以游牧为主,农业和工业经济基础非常薄弱。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召开了第一次国家大会,正式就发展畜牧业做出重要指示,牧民从此成为畜群的主人。1940年蒙古国提出劳动牧民可以依靠国家援助自行组建合作社的政策,使得蒙古国畜牧业实现了合作化运行,并成功建立了一批国有农牧场和饲料厂。畜牧业合作组织负责一系列的畜牧生产工作,比如提供生产资料、为牧民提供生活用品、推广畜牧业技术、收购畜牧业产品等。此后,蒙古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持续增加对草地畜牧业的投入,如搭盖棚圈、建立供水与灌溉系统、开展兽医工作、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培养和配备畜牧业技术人员及增加饲料供给等,为草地畜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从1960年开始,草地的分配和使用也有了更为正式的监管,由国家通过生产者协会或集体机制进行管理。

  第三阶段,转型后的蒙古国草原畜牧业时期。1990年初,蒙古国政治体制由原来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渐转向多党制,经济体制也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1991年,蒙古国颁布了《蒙古国财产私有化法》,确立了家畜个人私有、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畜牧业所有制形式。1994年宪法规定草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并非私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畜牧业作为基础产业和支柱性产业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国家不断完善经营体制,牧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得到大幅改善。然而由于牧民不断扩大畜群,继续采取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激发了草地公有和家畜私有之间的矛盾,造成“公地悲剧”,草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同时,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原有的管理草地分配和使用的正式机构消失,长期被弱化的民间组织机构无法有效填补这一空白,不仅加剧了不可持续的放牧行为,还使得许多草地被大面积撂荒。199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蒙古国开始实施《自然环境保护法》,此后又对该法案进行了多次修订,该法案明确宣告要“保障人生活于健康、安全环境的权利”,从而确立了公民的环境权。蒙古国其他环境保护相关的单行法也明确指出了发展经济须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为前提。另外,蒙古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首次在全国多个地方试行共同管理制度―在社区基础上形成一个由多个牧户组成的共同管理草原的团体,以社区名义就使用草地与政府签订管理协议,并在地图上标识,明确牧户在生产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实践证明,共同管理制度不仅提高了牧民的生产知识和技能,也增加了收入,是牧民应对各种威胁的有效策略。

  1.3研究数据与方法

  本研究基于已有文献,蒙古国和中国统计局数据,通过文献梳理和数据描述统计分析方法、对比分析法,厘清了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现状,明确了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蒙古国草地农业对我国的启示及经验教训。

  2.结果与分析

  2.1蒙古国天然草原的利用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蒙古国土地资源的需求增加,土地利用从单一的放牧,向种植业、工业和城建等领域拓展,因此开垦草原力度加大。近15年来天然草原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从2004年的111.15万km2缩减为2020年的109.65万km2。其中,部分退化为不可利用地,部分被开垦为农田或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另外,矿产开采也对天然草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草退沙进现象越发普遍,裸地面积不断扩大。蒙古高原是处于干旱、半干旱区的内陆高原,近年来气候逐渐变暖、变干。1961-2009年,蒙古国气温上涨了2.1℃,降水量则下降了约7%,导致该国草地荒漠化加剧,已成为生态变化的最重要特征。蒙古国河流水系分布不均,主要补给来源是雨水和冰川融水,平均水网密度为0.04km·km-2,河流对草地需水量的补给能力有限。同时,大多数牧民种植理念落后,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能力有限。近年来,在蒙古国的制度及经济发展影响下,人类活动对地表扰动加剧了土地利用变化的强度。例如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短时间内城市出现大范围的失业现象,失业的城市人口向牧区迁移,进行畜牧业生产,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的利用程度,草地承载量也随之增大。但由于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的滞后,造成了草原权属划分不明确、利用不合理、土地占有没保障等问题,使得草地严重退化。

  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极大地侵占了天然草原。蒙古国是一个城镇化速度非常快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数量增加,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蒙古国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激增,2004-2020年,城建用地翻倍,增加了4765km2。

  蒙古国草地不断被开垦为农田,从2004年的7057km2增长为2020年的11275km2,增长约60%。主要驱动力为饮食结构变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适应气候变化。随着蒙古国城镇化率的提升,饮食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不再以单一的肉制品为主,为满足居民饮食多样化的需求,农地面积不断增加。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为保障本国粮食安全,蒙古国出台了扶助种植业政策,实施了长达3年的“垦荒计划”,对种植人员和家庭农场进行政策扶持和奖励,农地面积进一步扩张。另外,牧民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主动采取自种农业等适应性行为,也进一步挤占了天然草原。

  蒙古国拥有煤炭、石油、金、铜和铁等丰富的矿产资源,2020年采矿业总产值近19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GDP)比重23.3%,是蒙古国经济发展的另一个支柱产业。然而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措施不到位,导致无序开发现象严重,甚至直接在草原上开采,不仅造成了土壤表层植被的破坏,而且开采中消耗了大量水资源,同时,产生的废水、废渣等一定程度上也污染了草原环境。

  分区域看蒙古国土地利用的变化,西部区域多为荒漠草原,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其天然草原面积大幅减少,2003-2020年共减少了61782km2,并且草地退化逐渐加剧。杭爱区域受西风带的影响,降水相对较多,林地面积广阔,该区域畜牧业从业人口占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在气候变化和畜牧业效益最大化的双重压力下,林地植被减少,逐渐变为草地。由于东部区域气候条件适宜发展种植业,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农田面积不断扩张,由2003年的1815km2增加到2020年4635km2,增长比例超过150%。乌兰巴托区域和中央区域作为首都和环首都地区,人口较为集中,大量农村居民迁移至此,城镇用地需求激增,近15年增长比例近200%。

  蒙古国从北到南1260km,从西到东2368km,在气温、降水以及海拔等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丰富的草原植被类型,主要包括高山带、山地泰加林带、山地森林草原(山地草原)带、草原带、荒漠草原带、荒漠带和沙地草场带7种天然草原植被类型。

  2.2蒙古国栽培草地发展情况

  蒙古国以畜牧业为支柱产业,饲草料是最基本的物资基础。在草地生产力下降、草原退化以及气候变化趋势不断增强的形势下,种植饲草对于维持畜牧业生产稳定、应对气候灾害具有重要意义。如2007年蒙古国发生了严重的干旱和暴风雪,因寒冷和缺少草料,造成近20%的家畜死亡。蒙古国政府也实行了一系列推动饲草种植的政策,通过资源调查、种类鉴定、种子收集、试验研究等措施初步评价蒙古国多年生牧草,并选出一些具有栽培价值的牧草,促进了饲草种植业的发展。但由于蒙古国传统上以游牧为主,对于补饲的重视度不够,而至今草原产权仍为家畜私有、草地公有的制度,导致大量边际耕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2020年饲草作物的种植面积仅为1021.23km2,占农地面积的9%,主要种植青饲料(74.18%),共收获于草约20万t。

  蒙古国饲草种植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蒙古国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偏低且集中于7-8月,部分地区以急雨或雷阵雨为主,土壤未吸收就流失,不利于饲草生长。受气候变化、干旱等影响,蒙古国土壤流失程度不断加重。同时,蒙古国经济结构单一,市场风险较大,缺乏资本积累,当前国家对种植业的投资能力较弱,种植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饲草种植业的发展。此外,在社会主义时代,蒙古国的耕地大部分被废弃。相比于1990年,2014年蒙古国主要作物区的耕地减少了38%,耕地遗弃主要发生在远离城市的地区和行政中心、生产力低、生产成本高的地区。尽管这些废弃的耕地可能会逐渐变成牧场,但土地的质量已经大不如前。

  2.3蒙古国五畜结构及分布

  蒙古国目前主要育养马、牛、骆驼、山羊和绵羊,合称为“五畜”。主要生产并出口的畜产品有奶、肉、毛、皮、绒等,这些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为蒙古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据蒙古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家畜总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截至2020年底,家畜存栏量共计约6700万头,其中马409万匹(6.01%)、牛473万头(7.06%)、骆驼47万峰(0.71%)、绵羊3005万只(44.80%)、山羊2772万只(41.33%)。从五畜结构上看,2008年以前蒙古国山羊数量不断上升,占比一度超过绵羊;近10年来结构较为稳定,绵羊占比最高,其次是山羊,二者占比超过85%,牛和马占比相当,骆驼占比最低。与内蒙古相比较,蒙古国近15年内家畜总量增长迅速,增长率约为140%,远高于内蒙古的15.6%,主要是由于内蒙古近年来实施了“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家畜总量的增长速率。从五畜的结构变化看,两地的养殖结构都较为稳定,蒙古国山羊的比重超过40%,比内蒙古高约10个百分点。

  在长期的自然演化中,蒙古国每个经济区草原五畜都具有独特的畜种布局,且数量分布不均。通常情况下,干旱、荒漠地区以骆驼和山羊为主,典型草原以绵羊为主,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是马和牛的主产区。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杭爱区域的马、牛、绵羊和山羊占全国的比例分别为33.5%、41.6%、35.1%和31.7%,明显多于其他地区。骆驼由于环境适应能力相对较强,一半以上(54.8%)分布在中央区域,主要活动地南戈壁、东戈壁和中戈壁等均为荒漠草原区。极少部分家畜(0.7%―0.8%)分布在乌兰巴托,但与1990年相比,五畜的比例均有所增加。

  长期以来,自然灾害和疫病是蒙古国畜牧业发展的两大主要威胁。干旱和白灾等极端气候频发,极大地冲击了蒙古国畜牧业生产。2000-2002年、2009-2010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分别损失82.5和28.7万头家畜。近年来,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时有发生,不仅影响蒙古国国内生产,同时牛羊肉出口贸易受到严格管控,极大地影响了畜牧业经济效益。通过长期的建设,蒙古国防疫体系有所提高,但总体上动物防疫能力仍然较低。

  从畜产品的生产情况看,2019年蒙古国的肉类总产量为54.5万t,人均产量高达165.32kg,其中羊肉产量最高,为26.48万t(48.58%),其次是牛肉,产量达11.94万t(21.91%)。草原五畜中,虽然骆驼和马的综合占比也较大,但是肉产量却很少,二者之和不足肉类总产量的0.4%。蒙古国与中国内蒙古牛羊存栏量相差不大,但蒙古国的牛羊肉产量均较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家畜商品化程度、出栏率和饲养方式存在一定差异。蒙古国人均牛奶产量325.83kg,远高于世界人均水平(约为130kg)。而我国2020年奶类总产量3529.6万t,人均占有量为25kg,如果加上进口的乳制品,人均消费量约40kg,与蒙古国相比,差距悬殊。

  2.4畜牧业从业人员变化情况

  近20年来蒙古国人口总量呈稳步递增的趋势,2020年达335.8万人,城市人口增长率最高,主要源自新出生人口和农村向城市迁移人口。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人口开始超越农村人口。90年代初期,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出现了大量失业工人,此时农村畜群开始实行私有化,吸引大批城市失业工人向农村转移进行畜牧业生产,农村人口出现短暂的增长。到90年代中后期,随着蒙古国经济体制和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人口迁移日趋活跃,大批的牧民涌向中央区域和杭爱区域的城市,形成了举世瞩目的“民工潮”。近10年,蒙古国城市和农村人口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城市化率超过60%,但人口分布极为不均衡,仅首都乌兰巴托的人口就达到159.73万人(2020年),占全国总人口的47.6%。近15年内蒙古人口总数变化不大,而蒙古国人口增长率超过30%。从人口总量看,内蒙古人口总数超过蒙古国近2000万人,其中内蒙古农村人口约为蒙古国的7.5倍,因此内蒙古的草原生态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相对更大。

  近10年来蒙古国从事畜牧业的劳动力数量基本稳定,2016年达到最高,为31.14万人,2020年为29.8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8.7%,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25.7%。2020年蒙古国有18.86万个牧户,户均劳动力1.6人。从区域划分来看,杭爱区域经营畜牧业的人口占41.62%,比例最高;其次是西部区域(24.65%),乌兰巴托占比最低(1.27%)。但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数据显示,15―34岁人口比例由2015年的35.5%下降至2020年的30.7%;60岁以上人口占比由2015年的5.9%上升至2020年的7.4%。2018年,内蒙古畜牧业从业人数近100万人,但在畜牧业劳动力老龄化和非农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蒙古国和中国内蒙古都共同面临着畜牧业将来“谁来养殖”“怎么养殖”的问题。

  2.5蒙古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近年来,蒙古国的畜牧型国家特征逐渐消退,而服务型国家的特征逐渐增强。2008-2010年,蒙古国三大产业发生较大改变,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畜产品出口受到极大冲击,由19.23%下降至11-60%:2010年之后,三大产业结构较为稳定,第一产业占比维持在11.3%—13.3%,第二产业占比呈增加趋势,2018年突破40%,第三产业占比呈减少趋势,2020年跌至47%。当前蒙古国与中国内蒙古第一产业占比相当,近15年均呈逐步下降的趋势,且内蒙古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粮食重要产区,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不断增加,也反映了草地畜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地位逐步下降。

  随着国际和国内市场不断变化,蒙古国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产业升级。提高畜产品的质量、通过畜产品深加工实现附加值的提升是必由之路。然而,蒙古国畜牧业产业发展能力较弱,极大地影响了畜牧业及其加工业的经济效益。首先,在畜产品加工方面,蒙古国目前加工能力不足,产业链短,虽然近年来食品以及皮革制造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2020年分别占制造业企业总量的31.42%和3.55%,但总体上深加工能力仍然薄弱,出口的毛绒、肉类和奶制品中,以未经加工的原材料居多。其次,加工技术相对滞后,蒙古国制造业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和设备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发展,如在羊绒加工产业中,有近一半的羊绒由于技术和设备落后未能得到有效加工。最后,加工产品的质量保证程度较低,如肉制品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在收购、运输和加工、检疫等方面缺乏规范化运作,使肉制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经济效益。

  3.讨论与结论

  3.1蒙古国草地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加大草原治理力度,增强牧民适应能力。当前,蒙古国对天然草原保护和利用存在不足,农业扩张使得蒙古国草地面积不断减少,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再加上现有产权制度所导致的不可持续经营行为,天然草地退化严重。应摒弃传统落后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首先要从国家层面上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保护草原的制度和法规,全面监督并严厉打击无序的农地扩张和矿业开采行为对草地的肆意破坏,切实保护好草原资源。其次,安排技术人员为牧民提供技术和理论的指导,推行草畜平衡政策,准确识别并解决诸如“公地悲剧”这样的问题。

  2)探索种养结合,提高灾害抵御能力。蒙古国耕地有限却存在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生产力降低的现象,且对建植栽培草地不够重视,畜牧业生产面临着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双重风险。同时,大多数牧民缺乏对有限资源(如土地和水)进行合理配置的能力,种植理念落后。应充分考虑蒙古国的气候、生态环境、人口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饲草栽培产业,积极探索适宜的种养结合模式。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充分利用好国内有限的耕地资源。应改进灌溉技术、改进土壤肥料管理办法、引进小型温室、春季雪灌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最重要的是,需要缩小农牧民在合理配置资源方面的知识差距。要引进外资和先进的农业新技术,培养高质量种植技术人员。同时通过加强畜牧基础设施投入帮助牧民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如建设放牧型栽培草地或者打草地,建设棚圈暖棚和饲草料储备设施等,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注重技术投入,完善检验检疫体系。由于动物卫生和育种系统不发达、动物疾病高发、牧场缺乏适当管理以及饲料和水供应不足,蒙古国草地畜牧业仍然存在生产力低下的特点。要注重牧民技术培训,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同时从制度层面切实保护牧户权益。引进和改良品种,包括适应当地气候压力和饲料来源的家畜品种,以及能增强草地生产力为家畜供应草料和改善营养的饲草品种。当前,大力重视建立健全家畜疫病防疫体系对于蒙古国至关重要,一要建立全国和地区性动物疫病预防体系及应急预案,大力培养兽医人才,建设行动快、效率高、能力强的疫病防疫队伍,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蒙古国畜产品的出口能力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二要规范畜牧保险制度,扩大畜牧保险范围,降低牧民因家畜疫病、难产和死产等造成的负担。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并不是政府的单方面行为,而是政府、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牧民等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协作。

  4)立足大市场,开拓深加工。在全球化背景下,蒙古国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但目前蒙古国大多数工厂没有先进设备,畜产品生产加工效率低下,产业链短,出口产品多以初级产品为主,经济效益相对较低。蒙古国的畜产品仅有小部分用于满足内需,大部分产品供出口。中国的“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是目前世界上地理范围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通道。蒙古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后发国家之一,抓住机遇,将为蒙古国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畜产品的销售带来巨大市场。在短期内,蒙古国应侧重于提高家畜的出栏率,扩展肉类出口产业,减少过度放牧对草地的压力。蒙古国的乳肉品一直被国际市场视为健康、环保、营养丰富的畜产品。因此从长远的角度出发,若引进畜产品深加工业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等促进畜产品深加工业快速发展,优化畜牧业的产品结构,延长畜牧业产业链,生产差异化的增值产品,可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减畜却不减收入。

  3.2蒙古国草地农业对我国的启示

  1)重视公民环境权。蒙古国已将环境权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写入宪法,且《自然环境保护法》立法理念先进,赋予了蒙古国人民生活于健康、安全环境的权利。其明确地规定了公民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包括要求同国家合作开发或经营自然资源的权利、掌握使用保护自然环境的国家传统、习俗并对后代进行生态教育的义务等,这些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的大部分内容是我国《环境保护法》所没有明确认可或设置的。我国采取了多项治理措施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但仍存在着严峻的草原生态环境问题。借鉴蒙古国的经验,探索将环境权划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或加强公民环境权的重视程度,或许可激励引导更多的公众参与到草地保护和环境治理中。

  2)借鉴学习共同管理制度。尽管我国草地使用权由家庭承包,但“私地”不一定就没有“悲剧”,这在以往的研究和实践中已得到印证。同时,与农区和林区相比,牧区生产环境是最恶劣和最脆弱的,生产经营需要政府、社会和牧民的共同参与。实际上,我国内蒙古地区已经对共同管理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要继续加强推广家庭联合放牧等多形式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鼓励中小牧民参与草地流转和家庭联合经营,加强跨牧户、跨区域的沟通,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帮助牧民更好应对气候风险的冲击。而牧民在选择是否联户经营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根据自然条件、草地情况和畜牧业发展条件等制定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

  3.3蒙古国草地农业对我国的经验教训

  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蒙古国一直延续传统的靠天养畜、粗放型放牧方式,超载过牧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频发的干旱、雪灾等也给蒙古国草地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国和蒙古国毗邻,且草原面积广阔,在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两国都面临着相似的自然风险和草原生态环境退化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我国应因地制宜,进一步合理规划建植栽培草地,增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加快优质牧草培育进程,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冬春季节加大饲草料调运储备。增加农技推广力度,促使牧民转变传统的小农思维模式,采用科学合理的放牧方式及饲喂技术,及时关注自然灾害天气预报,做好防护,枯草期囤积饲草以防止饲料不足导致家畜大量死亡带来的损失。同时从市场角度来说,小额保险和一些风险管理干预措施可以帮助牧民增强应对气候和非气候灾害的韧性。因此,进一步推进草原自然灾害保险和畜牧业保险发展,健全市场上生产要素的流通体系,将会进一步提高草地农业的生态与经济效益。

  2)提升畜牧业经济效益。当前无论是蒙古国还是中国,草地畜牧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于发达国家,主要原因是产业体系不完善以及畜产品品牌价值不高。因此,要延长草地畜牧业的产业链,不断优化畜牧业的产品结构,实现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的协同发展,把优质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链的延长不能只关注第一产业,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协同推进皮毛加工业、草原旅游业的发展。而要实现品牌价值的提升,首先需要保证自身产品品质,高质量的产品才能够赢得消费者的认同;其次是建立和维护自主品牌,不断地强化品牌意识,借助于品牌的优势,实现市场的扩大化;最后,通过绿色生态、天然有机为畜产品赋能,将生态环境优势和绿色畜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优质优价,在适应当前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促进牧民增收。

  

  

  摘自《草业学报》2023年6期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kjxx/gjjl/109220922043101511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本网招聘 三农项目简介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