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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6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润晓出席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闫兴利主持,省勘察设计协会、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在创作过程中将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应用融入设计理念,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采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产品,优先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可循环、装配化等绿色建材产品。要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若干措施》明确,规范评标专家抽取方式,对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方案评标专家应分别从相对应类别的专家中抽取,且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邀请院士、全国或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通过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标专家抽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评标专家专业类别,提高专家抽取的准确性,为评出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提供保障。

  鼓励在民用建筑工程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建筑师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组建以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咨询团队,依据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及建筑产品的质量和品质进行统筹把控,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咨询服务。

  《若干措施》还进一步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对业绩优、水平高、信誉好的院士和全国设计大师团队可直接委托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对省大师领衔的团队可以邀请参与方案设计招标。支持行业协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设计周期和设计成本指数,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或者收费指引等。鼓励建筑师深入研究山东优秀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在工程实践中大胆创新,形成多样化本土建筑风格,涌现更多优秀建筑创作。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全程跟踪问效,及时查找分析和解决政策措施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政策落地,不断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营造良好建筑创作氛围,打造更多群众喜爱认同的建筑精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设计处)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3/6/1/art_102885_10327077.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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