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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务管理、技术标准、建议提案答复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3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33份,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1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1件事项,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等。

  (二)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网站日常监测,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值班保障制度,不断强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制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10个政务专栏,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有关工作部署、要闻动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的作用,对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相关政策,通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形式,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2022年,厅门户网站和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33篇。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2宗。申请内容涉及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标准规范、城市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企业资质等领域。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进行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4起、行政诉讼1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9.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8

  16

  0

  1

  0

  1

  1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2

  0

  0

  0

  1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1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8

  11

  0

  1

  0

  0

  1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2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5

  16

  0

  1

  0

  1

  1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对比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力度与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细致等。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一是提升工作规范化程度,规范使用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规范化水平和实效;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围绕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背后的实际问题,完善各项政策机制。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经审核后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学习,提升提高业务水平,有效满足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083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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