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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锦州市凌河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凌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提速 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凌河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对凌河区清真屠宰厂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认真学习《屠宰企业工作表》,并按照相关内容严格开展工作,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二是明确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明确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三是建立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同时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内容开展督导工作,及时梳理相关企业问题.凌河区农业农村局直管企业共有一家凌河清真屠宰厂涉及创建食安城工作事项,10月份以来,凌河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对该企业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屠宰企业14条检查事项内容,逐一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梳理相关责任问题,十一月份省检对该企业进行抽检,涉及屠宰企业14条检查事项均已达标,无问题整改情况。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凌河区农业农村局将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程序、最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保障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311281441566251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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