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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卫市应理湿地和育才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验收的中卫市应理湿地和育才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开展核实,并视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联系电话:0951-5027170、5073756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卫市应理湿地和育才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不公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卫市应理湿地和育才公园

  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中卫市应理公园

  1.整改问题。中卫市应理湿地未按规范程序命名。

  2.整改任务。按程序规范公园命名,将“中卫市沿黄生态恢复湿地保护项目(一期)”命名为“中卫市应理公园”。

  3.整改验收情况。

  中卫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中卫市应理湿地未按规范程序命名”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相关规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印发《关于命名中卫市应理公园的通知》(卫住建发〔2023〕37号),按程序规范公园命名,将“中卫市沿黄生态恢复湿地保护项目(一期)”命名为“中卫市应理公园”。

  2023年10月30日,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2023年12月上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草局进行现场核验,中卫市应理湿地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按照整改要求、措施已整改到位。

  (二)海原县育才公园

  1.整改问题。中卫市育才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

  2.整改任务。按程序规范公园命名,将“海原县育才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育才公园”。

  3.整改验收情况。

  海原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决定将“海原县育才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育才公园”,并将决定事项通告发布于海原县政府网站,2023年4月25日印发《关于命名海原县育才公园的通知》(海建发〔2023〕74号),按程序规范命名,将“海原县育才公园项目”命名为“海原县育才公园”。

  2023年10月30日,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2023年12月上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核验,中卫市育才公园未按规范程序命名问题按照整改要求、措施已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fw/gsgg/202312/t20231212_438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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