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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1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维护和推荐第三批入库专家的公示公告》规定,为建立完善山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专业范围

  (一)固体矿产类:地质矿产(煤炭、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煤炭资源储量核算、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储量核算、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测量、物探(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化探、水工环、采矿(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选冶、矿产经济。

  (二)地热矿泉水类:水工环、物探、矿产经济。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申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人员必须为已纳入或申请纳入第三批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人员。已纳入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的专家,需向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储量评审办公室”)重新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入库申请。

  申请纳入第三批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的专家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专家库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维护和推荐第三批入库专家的公示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提交申请纳入省自然资源专家库材料,并在提交自然资源专家入库申请中建议注明为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类专家。同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省储量评审办公室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入库申请,待先按规定纳入省自然资源专家库后,再按程序纳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

  (二)本公告发布前已纳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组长库、主审库的专家,以及部、省两级评审专家库中已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储量估算专业)的专家,只需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入库申请。其他专家须重新履行申报入库程序。重新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熟悉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专家职称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 

  4.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有附件1相应评审专业的相关工作经历之一;

  5.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评审专家职责见附件2);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龄原则上应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

  年龄超过65周岁,专业能力强,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省储量评审办公室推荐,本人确认,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作为特邀专家纳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领域的评审及咨询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推荐

  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单位公示。已退休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3名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联合推荐。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组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进入评选环节。申请材料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直接纳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

  (三)专家评选

  评选专家组根据相应专业人数需求,择优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四)公示

  省储量评审办公室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示“拟入选专家”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纳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调查处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公告

  省储量评审办公室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告纳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的人选。

  (六)培训

  省自然资源厅择机组织入库评审专家上岗培训。

  四、报名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二)报名材料。

  1.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

  申请人填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3)中的基本信息、个人声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矿产储量评估师证书或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2.申报遴选的

  申请人填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单位公示材料(单位推荐的提供)。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最多可申报2个评审专业, 其中有按矿种和业务范围划分的,不同矿种和业务范围各为1个评审专业。

  联系人:王振,电话:0531-86568955,电子邮箱:psb2021@shandong.cn。

  

  附件:1. 评审专家相关工作经历

        2. 评审专家职责

        3.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312/t20231221_4600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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