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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报-沪苏浙皖协力防控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各省(市)间的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12月5日,2023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省际联席会议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联合签署新一轮《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协议》,协力开展“三省一市”地面沉降联防联控工作。

  “总书记指出,长三角区域要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这对我们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江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健全城市安全预防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与沪浙皖协同联动,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落地落实,为全国跨区域地面沉降联防联控探路先行、创新示范。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早出现沉降的区域,也是我国最早实现地面沉降控制的地区。早在2004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国土资源部门地面沉降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将安徽省纳入长三角地面沉降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了“三省一市”联合开展地面沉降防控新格局。

  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区包括: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和淮北平原区,总面积为79328平方千米。近年来,通过多方联动,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地面沉降防治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圆满完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5—2020年)》规划目标任务,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年度沉降量控制在10毫米以内,部分地区出现地面轻微回弹。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压缩,地下水位总体稳步回升,地面沉降量进一步趋缓。覆盖全区域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不断优化完善,构建了地面沉降信息共享平台,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地面沉降防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目前,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区域已基本形成“空中—地面—地下”三维立体、多技术手段融合的全方位监测格局。共建有基岩标92座、分层标152组,GNSS监测点659个,地下水监测井1395口。主要采取水准测量、光纤等技术手段,以人工、自动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内基岩标、分层标、水准点等实施定期监测。

  下一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紧密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技术攻关和地面沉降机理研究,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治体系。加强区域协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范钦成王旭雁)

  ——2023年12月11日《中国自然资源报》2版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mtsy/2023/12/18100133475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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