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嘉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嘉政〔2023〕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7135公顷(其中耕地8.2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6003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6.886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1.200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用地单位严格落实核减用地(共计核减0.3446公顷,均为路基用地),进一步完善用地方案,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市要督促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险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你市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12/22/art_1289924_590253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本网招聘 三农项目简介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