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加强审批类、核准类项目 用地预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审批类、核准类项目用地预审手续管理,消除风险隐患,服务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也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各级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用地预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预审管理,确保用地预审制度真正落实。

  二、加强工作衔接。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立项手续。

  三、强化审批监管。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进行审核批复并备案。自然资源部将采取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用地预审时序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四、严格用地审批。此前已先行办理审批、核准立项手续,后取得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报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819号)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312/t20231222_94516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本网招聘 三农项目简介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