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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近日,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激励和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解读详见今日2版)。

  《具体举措》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传承“李四光精神”“地质三光荣精神”“载人深潜精神”“南极精神”“测绘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科技报国的优秀品质。坚持“四个面向”,不断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

  《具体举措》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自然资源部重大工程、专项工作中“挑大梁”“当主角”。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部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特别是要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地质调查、国土调查、海洋调查、测绘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工程、专项工作中,设立不低于5%研究式调查以及战略研究、部省合作等项目,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具体举措》要求,国家级、部级创新平台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级、部级创新平台科研骨干队伍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创新平台设立的开放基金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逐步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鼓励他们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自然资源领域关键科技问题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从中提取的奖励经费可优先用于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各科研院所应按此及时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具体举措》提出,要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决策咨询作用。积极推荐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部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工程、项目等评审专家组和科研院所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3。《具体举措》还从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减轻非科研负担、支持和培养博士后、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具体举措》强调,要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党组将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加强统筹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为部系统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ywbb/202401/t20240125_2836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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