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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4〕795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拟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省内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填报时间

  每月1—7日。

  三、填报流程

  相关企业需使用CA锁登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生产经营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

  第二步:点击“企业登录”。

  

  

  第三步:点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第四步:点击“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第一次登录时企业需填写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统计负责人手机号等信息。

  

  

  第五步:列表显示申报月份、提交状态、填报时间等信息,点击相应月份“填报”进入企业信息报送界面。

  

  

  第六步:按照填报内容,逐项如实填写相关生产经营信息,填报信息需满足相应逻辑关系。

  第七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或“提交信息”即可,如填报内容不满足逻辑关系,无法完成信息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是核实企业业绩、资质升级增项的重要考察指标,各市地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清晰、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市地要及时通知属地建筑业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定期统计分析填报情况,对未按要求填报生产经营情况的企业要及时督促,对拒不填报的企业要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

  (三)强化工作落实。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每月按照时间节点,如实报送生产经营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如因瞒报、谎报、漏报影响业绩认定和资质升级,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024年4月1日开始启动调查工作,涉及政策咨询由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予以解答,涉及信息填报、平台系统问题软件公司予以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70908

  系统咨询电话:19846015437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403/c00_31722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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