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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药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狠抓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

    (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坚持一盯到底务求实效,实行专班管理,强化包区包片、每月抽检、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举措,巩固豇豆农残治理成效。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落实上市前必速测要求,确保不合格不采收。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完善豇豆收购主体名录,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豇豆种植监管信息数据库,持续做好豇豆种植主体名录更新、抽样检测、执法办案信息报送等工作,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启动地产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借鉴豇豆治理成功经验,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等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健全建档立卡、每月抽检、包区包片、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机制,落实加密巡查、上市前每批速测、同步检测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综合措施,指导水产品收购商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形成“管”的声势。强化对水产养殖场垂钓行为的管理,督促做好水产品和相关物料的进出场记录。

    (三)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根据药物使用情况对所有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速测,全覆盖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公布问题产品信息。落实药物销售台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要求,跟踪核查销出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针对本地问题隐患较多的特色小宗品种,建立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清单,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经验,形成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抓好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资“忽悠团”,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落实农资展销活动备案、农资打假网格化管理等要求。强化互联网平台农资监管,与市场监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组织对网络销售限用农药、禁用药物、跨区域售种等进行线索排查,形成治理合力。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群众防范意识。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

    (五)严格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按照“严把入口关、注重过程关、公开出口关”要求,持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认证率达32.5%的目标。优化审查机制,对新申报、续展主体鼓励实行跨区交叉现场检查,提升续展质量,确保全市年度产品续展率不低于70%。从严证后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绿色食品企业监管,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定期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严格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标志市场监察等制度,跨镇交叉监管覆盖率达50%,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零容忍”。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信息采集和更新复核工作,实施动态目录制管理,推选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六)扎实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坚持“稳量提质”原则,重点培育一支懂标准、懂业务的镇级管理人员,落实《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50%的目标。制定基地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利用标准宣贯、主体自查、区级检查、市级专项交叉检查、第三方核查等形式强化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单元及时退出。持续完善神农口袋数据中台动态管理和展示统计功能开发,及时做好绿色生产基地上图信息更新维护。

    (七)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影响力。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为重点,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奖补工作,建立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录。指导支持清美、松林、盒马等门店设立优质农产品专柜45家,培养一批以驻村书记、乡村网红、主体代表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推广专员。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绿博会等各类展会,以视频、标语等形式开展“我为优质农产品代言”系列消费促进宣传活动。

    三、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

    (八)全面加强监测统筹协同。立足全市地产农产品监测“一盘棋”,完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细则,各级监测工作坚持统一规范、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实现监测主体、品种、参数全面覆盖,数据结果共享。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达1.8批次/千人,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防腐保鲜类物质使用摸排,研究制定推荐使用清单及使用规范。探索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CMA/CATL双随机监督抽查。

    (九)提升监测工作信息化水平。做好“沪农安”系统运维,全面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监测工作全程数字化管理,实现对投入品使用信息、定量监测结果、风险分级管理等数据的综合分析。结合风险筛查评估结果,科学确定监测重点,提高监测工作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十)突出问题导向深化风险评估。强化前端预警,加强对未知风险的危害识别,坚持小切口科学设置风险评估项目,对本市轻食类预制菜产品、无土栽培茄果类蔬菜、菜地中地膜、水产养殖中地西泮残留等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摸底排查和评估,强化风险评估成果运用,及时开展风险提示、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组织风险会商与预警,为科学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掌握舆情动态,研判热点,进一步提高舆情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权。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

    四、着力提高标准质量和深度

    (十二)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对标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有标贯标”原则,全面梳理构建上海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形成拟修订、制定和废止清单,有针对性地形成一批营养品质、数字农业、设施农业等领域标准。建立标准预研制项目实施后评估机制,推动标准提质扩面。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及编写能力提升培训。推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建设(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十三)加强农产品品质评价研究。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为目标,聚焦青菜、葡萄、猪肉等地产优质农产品,开展特征性品质指标挖掘,建立涵盖外观、质构、营养、风味等维度的品质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全产业链品质标准,促进爆款农产品生产与品牌打造。突出消费者对“鲜”的需求,以可销售周期为轴线挖掘鲜度评价因子,制定鲜度标准并结合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鲜度码”不同场景应用,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十四)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部署,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推动全产业链标准技术规范的集成和实施应用。组织第一批马陆葡萄、金山蟠桃、松林猪肉3个基地完成部级复核,形成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青菜、小番茄、双孢蘑菇、香菇、西瓜等产品全产业链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图及丛书编制。

    五、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五)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开具使用。联合长三角地区深入推进“亮证”行动,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社区、进校园、进食堂等活动。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掌握承诺达标合格证实际开具、张贴情况,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衔接,落实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和工作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落地。

    (十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豇豆、地产水果和水产养殖重点品种抽检比例,同步加强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对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以及水胺硫磷、氧乐果等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农药的一律行刑衔接,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依法处罚。定期梳理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

    (十七)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组织遴选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高标准推进创建,力争完成全覆盖创建(闵行、宝山、奉贤)。严格已命名农安县管理,开展创建成效保持复核和专项抽检,指导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使用机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质量月等活动,常态化宣传农安县优质农产品。持续推进农安县标识“亮牌”,在生产基地立牌、设LED屏、挂横幅及在各类展会产品包装上标识等形式展示称号,加大网上宣传展示。

    (十八)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稳定体系队伍。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检验检测业务技术培训机制,提升基层农产品检验检测水平。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基层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探索建设一批星级乡镇监管站和村级服务站。完善巡查检查规范,应用“沪农安”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小农户巡查检查全覆盖。强化农安科普宣传,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农业农村委主题日等活动,配合推进农安课程进大学校园。推动“检测参数下基层”,对区级监管检测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等开展大培训,掌握当地生产主体用药、药残检测参数等情况。推进药物残留速测提质扩面,加快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应用,开展速测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工作。

    六、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十九)拓展农产品信用监管场景。总结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经验,规范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展示方式等。拓展信用监管联动实施场景,以重点品种治理为切入点,完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风险等级较高的主体加大抽检力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二十)全面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加快长三角地区“区块链+优质农产品”溯源应用,全面开具基于区块链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持续加强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实现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追溯监测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持续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从严从紧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逐级纳入政府考核,层层压实属地责任,直到乡镇。发挥挂牌督办、提醒敦促、限期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推动属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强化重点品种突出问题治理。以农资领域问题发生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监管执法成效等为重点,务实开展质量考核。建立经常性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问题发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整改,并跟踪到底,有关情况纳入考核。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bzh/20240402/1f249b72322940f68f3f4379c24fdc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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