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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暂行办法》宣传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措施简要内容:明确了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的概念、出让(租)金价格规定、实施程序、权利义务、履约监管及违约处置等内容。各地根据产业生命周期、项目用地实际需求等因素,灵活设定使用土地的年限。其中,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到期前可申请续期;先租后让,先行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期满转为出让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灵活设定有偿使用年限,但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适用范围:工业项目用地,及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均可适用。

  申报时限:与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期限一致。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土地出让公告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后,申请人按照公告规定交纳保证金,持相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并按出让公告要求参与土地招拍挂活动。

  详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申报部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主要责任部门: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

  省直部门联络人:孙 峻

  省直部门联络电话:0311-66771687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qtgg/zrzysyc/10975010514517114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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