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公民监督 > 正文

辽宁省12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5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已正式批复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2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至此,除需报国务院审批的沈阳市、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外,全省所有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完成审批。这是继今年4月1日《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后,辽宁省在加快推进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上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辽宁已初步建立全省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推进“美丽中国 规划先行”辽宁实践上取得了新突破。

  为确保全省各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有法可依、有规可依,辽宁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精简规划审批内容,管什么就批什么”原则,在保证高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规划审批进度,审批效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12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支撑全省新时代“六地”建设、美丽辽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行动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大部署。规划以三条控制线划定为基础,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的优化蓝图,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落地,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空间,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开发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相关市将按照批复要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指导41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尽快获批实施,加快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报批,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空间保障。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ywbb/gzkx/2024052209340969048/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