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9起土地矿产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为严格资源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公开通报9起土地、矿产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一、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
【典型问题】2023年7月以来,涿州市东仙坡镇、码头镇、东城坊镇部分村民通过土地流转方式,侵占253.71亩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目前已全部复耕,对相关责任人员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警示意义】依据相关规定,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上种植草皮。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在一般耕地上种植草皮。
二、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问题
【典型问题1】2021年以来,邯郸市鑫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沿村镇西王庄村土地挖塘养鱼,涉及侵占永久基本农田90.49亩,同时还存在部分非农建设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目前养鱼坑塘已恢复种植,非农设施已拆除复耕,10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典型问题2】2021年以来,毕某某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违法占用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毕家瞿阝西村土地挖塘养鱼,涉及侵占永久基本农田106.79亩。经责令限期改正,目前养鱼坑塘已恢复种植条件,3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典型问题3】2023年3月,安平县老家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违法占用西两洼乡郑家庄村土地挖塘养鱼,涉及侵占永久基本农田57.75亩。经责令限期改正,目前养鱼坑塘已恢复种植条件,2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警示意义】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属于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三、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不实问题
【典型问题】2023年9月,霸州市堂二里镇政府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中,存在直接在硬化地面上覆土、对彩钢房拆除后种植苗木、仓库未拆除等核实处置不实问题。目前涉及问题已整改到位,7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警示意义】近年来,在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耕地流向建设用地问题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中,有的在硬化地面上覆土,弄虚作假;有的将厂房临时“改造”成设施农业项目,掩盖问题,企图蒙混过关;有的对违法用地问题不立案、不查处。对此类问题,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问题
【典型问题】2022年3月以来,保定丰饶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唐县迷城乡、白合镇、刘家佐镇土地建设养殖小区,在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和上图入库情况下,以设施农业为名从事非农建设,涉及占地231.94亩,其中耕地108.42亩。该项目还涉嫌违规处置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砂石料问题。目前涉及的违法用地、违规处置砂石料问题已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警示意义】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或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对是否属于辅助设施用地,有明确的政策规定。2020年4月14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畜禽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洗消转运、繁育、青贮窖、饲料库、管理用房,以及水产养殖用水和尾水处理等设施用地。同时明确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经营性粮食存储和加工、秸秆处理、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科研、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以及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厂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五、乡村文旅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典型问题】2022年4月以来,乐亭锦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乐亭县马头营镇八里桥村69.44亩土地建设农渔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经查,实地已建成稻田花海、鱼趣主题乐园、荷花观赏、稻鱼共生、萌宠乐园等景观设施,涉及占用耕地49.6亩。目前景观设施已拆除复耕,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
【警示意义】近年来,一些乡村文旅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比较突出,既有“非农化”问题,也有“非粮化”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乡村文旅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种植用途管控,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六、非法采矿问题
【典型问题1】2023年以来,灵寿县金陆建材有限公司在实施陈庄镇王家沟村矿山环境治理(废弃渣处置)项目过程中,在施工范围外非法开采石料1.78万立方米,侵占生态红线64.91亩。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目前已对侵占生态红线部分进行修复,5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典型问题2】2023年,福城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平山县北冶乡塔崖村、科举村、狮子坪村三个村村委会签订《北冶乡塔崖村、科举村、狮子坪村土地整改施工协议》,违规约定“以石料资源抵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区内和项目区外的砂石资源进行非法开采售卖,涉及违法开采石料约3万吨,其中外售石料约1.8万吨。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相关责任人员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警示意义】近年来,在从严打击私挖滥采的高压态势下,非法采矿行为趋于隐蔽,有的企业以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安全隐患治理、设施农业项目等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有的企业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剩余砂石料,擅自处置获利。对以上违法行为,应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stdt/10991710129459052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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