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完善绿色建筑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晋建科规字〔2023〕73号),进一步做好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论证工作,提高设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绿色建筑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全省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原绿色建筑专家库人员实施动态更新,须重新申报。
二、申报专业
规划、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等建设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每名专家只可申报一类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和职业道德;
(二)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从事绿色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申报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未分级的,以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为准);
(三)近三年工作业绩中至少满足下列两项要求(第一项为必满足项):
1.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加过3项以上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设计;
2.作为专家参加过3项以上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论证;
3.参与过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编制、文件制定、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获得相关奖项或出版发表学术专著等。
(四)从业中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山西省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附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及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7月1日前将纸质版(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央驻晋单位、省属企业可直接报我厅。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央驻晋单位、省属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山西省绿色建筑专家汇总表》(附件2),于7月5日前将推荐函、专家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厅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同版电子发送至邮箱:1284663695@qq.com。
(三)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对审查合格人员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纳入山西省绿色建筑专家库,在厅网站公布。
五、其他要求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推荐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
联系电话:3580063
附件:1.山西省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06/t20240624_9594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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