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陕财办综〔2024〕1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政发〔2018〕25号)、《陕西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2023〕52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4/7/118162.shtml?t=203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