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住房公积金新政普惠更多人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4月1日起,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新十条”政策正式开始施行,至2025年3月31日止。
今年,黔南州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从该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和缴存人需求出发出台了“新十条”。其中,包含支持大学毕业生购买自住房;支持青年人才购买自住房;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和房龄;优化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支持未婚子女购当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或父母购当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未婚子女公积金;优化离职提取材料;扩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支持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开通“贵人家园”公积金服务渠道,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扩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支持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其中,支持大学毕业生、青年人才购房的利好政策中,对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了10%,对青年人才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了2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高年限可至50年。
目前,黔南州公积金中心已开通12种线上服务渠道,构建“12+1”的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体系,并实现了21种业务线上办理,开通了8项“跨省通办”业务。接下来,还将在“贵人家园”上线黔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同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还将延伸至受委托银行网点柜台,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多点办、就近办的服务需求,围绕“15分钟生活圈”,逐步与受委托银行共建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jqdt/202404/t20240412_84202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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