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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致全市农机驾驶操作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全市农机驾驶操作员朋友们: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一起事故将给一个或多个家庭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为确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团圆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提醒您: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号牌和行驶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件。

  二、农机作业前,应当对机具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和挂接旋耕机的连接点等重要部位应认真检查,要确保机具安全状态良好,杜绝带病作业。

  三、农机作业时,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不盲目通行。农业机械在转移过程中,不得搭载作业辅助人员;在转弯或跨越田埂时,一定要减速慢行,防止侧翻;在排除故障时,务必将发动机熄火;农业机械配挂机具转移时,务必切断作业动力。

  四、驾驶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有序通行,不抢行猛拐;严禁人货混装、超载超速、非法载人、酒后驾驶、擅自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将拖拉机转借无证人员驾驶;如遇雨雪冰冻天气,应做好安全防范,减速慢行,安全驾驶。

  五、达到报废年限或牌证已被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不得投入使用,机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将其报废拆解。

  “事故猛如虎,安全大于天”!请广大农机驾驶操作员朋友们时刻把安全生产铭记于心,自觉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与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祝全市农机驾驶操作员朋友们春节快乐!平安幸福!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402/t20240220_12936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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