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秋、冬季)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产业字〔2024〕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展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激发乡村休闲旅游消费潜能,农业农村部确定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现就做好秋、冬季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精品景点线路。分别以“秋采摘共享丰收喜悦”、“冬农趣赓续农耕文明”为主题,以乡景、乡宿、乡食、乡闲呈现乡村休闲多种业态,展现乡村生态文化资源转化成效,持续推荐富有特色、条件成熟、深受欢迎的精品景点线路,推动休闲农业提质增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图片视频素材。结合秋、冬季节特点,收集整理能够充分反映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特色节庆、运动休闲、生态康养等活动内容,展示丰收景象、乡土美食、乡村民居、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特色的图片视频素材。

  (三)现场推介方案。以推介的秋、冬季精品景点线路所在县(市、区)为主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方案。秋季方案应体现采摘赏秋乐趣、乡村休闲体验;冬季方案应体现乡风民俗韵味、乡土生活风貌。现场推介可融合视频展示、民俗展演等多种方式,形式力求新颖、乡村民俗特色突出。

  (四)活动承办方案。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愿申请承办。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展示推介和实地考察观摩,可结合当地农事节庆活动举办非遗文化展示、乡村美食展示、民俗手工艺品展示、农特产品展示等。在制定现场承办方案时,应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展示休闲农业发展成效。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围绕活动主题分别推荐1—2条秋、冬季精品景点线路(详见附件1)。推荐材料经市农业农村(渔业主管)局审核遴选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图片视频素材应符合秋、冬季精品线路专题和宣传视频等内容制作的有关条件(详见附件2)。每条景点线路提供富有乡村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图片10张以上、视频2个以上,每张图片不小于5MB,视频为未经剪辑编辑原版素材,无水印无字幕。

  (三)现场推介方案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最多精选推荐1个,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详见附件3)。省厅将择优推荐到农业农村部。为了实现将推介线路更广泛地触达消费者,农业农村部将从本季开始探索与人民视频、携程等合作宣推线路,请报送现场推介方案的市提交1-2条适合在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的精品景点线路短视频(详见附件4)。

  (四)活动承办方案主要包括承办地休闲农业发展情况、举办时间、地点、总体安排等,原则上推介活动为一天。农业农村部根据申办方案与主题贴合度、地方申办积极性及承办能力等方面,确定推介活动举办地。

  (五)请各市农业农村(渔业主管)局高度重视,对推介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而且不涉及版权纠纷等问题。对重视程度高、报送材料质量好的市,省厅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秋、冬季活动材料电子版于7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式龙

  电话:0531-51789190

  邮箱:sdcyh@shandong.cn

  附件:1.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荐表

        2.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图片视频资料推荐表

        3.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现场推介初步方案(模板)

        4.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短视频资料推荐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6/t20240617_47368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