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省级单位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会(含全省特殊人才晋升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拟于8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省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直接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申报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全省特殊人才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
(二)条件。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等规定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 中缝装订。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份(附件3),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申报人员明确指定1—3项代表性成果,在目录和成果材料中标注。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5.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6.破格申报须提供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2名在职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2份;
7.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附件5)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
2.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5xxxxxxxxxxxxxx.jpg)。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三)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四)《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三)2024年评审通过取得的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通知所有附件可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
(六)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7月1日至5日(9:00至11:30,14:30至17:30)由州(市)农业农村局或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莫文娜,0871-6574954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528/1411873.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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