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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2020年各地区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新土地管理法已经实行几个月了,很多地区的补偿标准也陆续完善,下面一起了解下当你被通知征地时需要注意的事情以及部分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为什么要征地,被征用的地都用来干什么?

  农村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如果集体土地遇到征收的时候,通常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过程中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征收的。

  以2019年9月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工程用地批复》公告为例:

  此次广州市增城区、黄埔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8.0667公顷(其中耕地16.8116公顷)、建设用地5.0456公顷、未利用地0.1221公顷,作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工程建设用地。

  当地的综合区片地价要了解

  当前全国各地区也陆续完善发布了“征地补偿片区综合地价”

  ▲补偿标准仅为所在地区,不代表整个省市。

  注意:不同省、市、区、镇、乡等标准不同。

  自己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面积是否清楚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很多农民朋友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征地拆迁经验,往往处于劣势低位,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当我们的房屋被征收时就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不论是前期协商谈判,还是后期维权,都需要证据作为支撑。

  在房屋征收前期,需要保存好被征收房屋的各类权属证书和证明文件,对于不齐全或丢失的证件,应当及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补办。并且需要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征地补偿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去登记的话就拿不到征地补偿款。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hdjl/rdhy/zcjd/202311/t20231114_388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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