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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7日

  

  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安排,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1670处,威胁人口2.5万人,威胁财产13.2亿元。按灾害类型分:崩塌973处、占58.26%,滑坡141处、占8.44%,泥石流164处、占9.82%,岩溶塌陷108处、占6.47%,第四系地面塌陷5处、占0.30%,地裂缝25处、占1.50%,采空塌陷254处、占15.21%。按灾害规模分:大型13处、占0.78%,中型97处、占5.81%,小型1560处、占93.41%。按地域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和鲁东中低山丘陵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岩溶发育区,第四系塌陷主要分布在鲁西平原区。全省缓变性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主要分布于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德州、聊城、滨州和菏泽10市平原区,鲁北平原北部及潍北平原北部等区域地面沉降发育程度较强。

  (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3年全省共出现11轮强降水影响过程,汛期平均降水量483.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诱发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各1起,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保持平稳,未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1起灾情为:受台风“杜苏芮”影响,8月2日济南市南部山区西许村发生崩塌地质灾害,造成一户民房受损,无人员伤亡。1起险情为:受强降雨影响,8月20日济宁市曲阜市西夏宋村发生岩溶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省共派出检查组4808个、13241人次,开展隐患检查13652处次。全面完成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受到国务院普查办和应急管理部通报表彰。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省级地质灾害黄色预警11次,发送预警短信8万余条。三是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全省建立专业监测点388处,安装各类监测设备790台套。组织动员全省24家地勘单位、35支技术支撑队伍900余人,为各市提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四是做好避险转移等工作。强降雨期间,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相关专家组成指导组,到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场巡查指导,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校验“叫应”机制实效,指导做好防范工作。台风“杜苏芮”过境期间,强降雨引发济南南部山区西许村附近山体崩塌,由于提前预警、果断撤离,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功做法入选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典型案例。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省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台风北上影响全省可能性较大,厄尔尼诺事件导致气候不确定性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为主,灾害规模多为中小型。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和鲁东中低山丘陵地区,多发生于汛期,其中7-8月降水相对集中,发生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岩溶发育区域,多发生在5-9月;第四系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鲁西平原地区,多发生在农田灌溉期和强降雨期。

  (三)地面沉降发生趋势预测。主要分布在鲁北和鲁西平原部分地区,仍呈继续发展态势,短期内不会明显改变。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对辖区内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单元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活动区、地形地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及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并建档入库。完善“人防+技防”体系,汛前对群测群防队伍全面调整充实,用好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设备,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和“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配齐配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细化完善应急救援及技术支撑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广大群众熟知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响应及时启动。(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加强对学校、公路、铁路周边及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加大城市、乡村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三是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省水利厅牵头)

  (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分类处置。对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或排危除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不能开展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措施,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对经调查评价确认,满足销号条件的隐患点,要及时按程序销号。(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五)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全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完善监测体系,持续做好监测工作,为地面沉降防控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建设,选择重要隐患点建设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提升隐患点自动化监测水平。升级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完善省、市、县分级预警功能,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提高预警预报精度和时效。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能“叫醒”、有“回应”,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培训教育。一是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前沿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到户到人。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以受威胁群众为宣传重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明确、内容通俗易懂、载体丰富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模式。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地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对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积极防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防灾成效。各地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风险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用好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山东省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2.山东省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404/t20240423_472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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