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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一、制定的背景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4年召开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全省聚力推动工业经济头号工程高质量发展大会,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吹响全省促进经济加快持续向好发展的号角。 

  鉴于自然资源要素对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同时考虑到项目用地用海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新增指标、耕地占补、生态红线、林地定额、海域使用等诸多要件,任何一个要件不完备,就会形成木桶效应,导致整个项目无法落地实施,必须综合运用用地、用林、用海、用矿、测绘等各方面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此,省自然资源厅和海洋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和审查过程

  2024年3月初,省自然资源厅向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广泛征集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需求,对收到的60余条反馈意见,逐一进行了梳理和研究。随后针对各地需求,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海洋局内部征集了有关支持政策措施,梳理汇总形成初稿。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通知》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送省司法厅审核。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总共5大项25条,分别从强化规划支撑、加强要素供给、提升审批质效、盘活存量资源、守牢安全底线等方面提出措施:

  一是强化规划支撑(3条)。主要是项目落地方面,乡镇规划未批复前,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可作为用地用海报批依据;暂不编制规划的村庄,可在乡镇规划中制定“通则式”规定作为规划管理依据。边界外城镇用地方面,对城镇开发边界外公用设施、交通场站、文物古迹等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项目用地,可实行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详细规划方面,城镇区域单元和街区两个层级详细规划可合并编制,“三大工程”等项目可按地块编制详细规划。

  二是加强要素供给(6条)。主要是土地指标方面,实行国家、省、市县分级分类配置,强化省级统筹调控作用。占补平衡指标方面,将稳定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在县域平衡基础上,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允许调剂和使用省级统筹指标。林地定额方面,实行省市统筹,逐年向市下达,省级分级保障。土地供应方面,深化供应方式改革,管理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推行“标准地”出让。能源资源保障方面,明确5大勘查专项、新增2-3处矿产地、分期出让10-15个探矿权等量化目标。地理信息要素方面,发布2024版实景三维山东,实施一揽子地理信息成果免费使用政策。

  三是提升审批质效(8条)。主要是预审方面,取消重复预审,深化“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先行用地方面,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可以办理先行用地,先行用地涉及的制梁场、拌合站可申请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方面,铁路、公路、水利项目临时用地可以占用耕地,但不得占用永农。用地报批方面,重大基础设施“三改”、铁路“四电”用地可以单独报批;符合条件的已批准用地项目,可以申请调整用地。成片开发方案方面,简化省级审批内容,符合条件的无法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可以进行调整。临时用海方面,对互花米草等周期较长的临时用海活动,可以申请批准累计不超过一年的临时用海。

  四是盘活存量资源(4条)。主要是盘活存量土地方面,通过处置存量核补的用地指标全部返还市县使用。地下空间方面,允许各地分层确定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工业厂房登记方面,允许工业标准厂房按幢、层分割和登记。用海方面,“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在查处问责到位并承诺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后,加快推进用海手续办理。

  五是守牢安全底线(4条)。主要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督察、加强科技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坚守防灾减灾底线等要求。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fgwj/zcjd/202405/t20240509_472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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