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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社区·崇明富圩典范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世界遗产社区·崇明富圩典范

   

    ——世界遗产 崇明东滩——

    上海在世界遗产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世界自然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为保护自然遗产而设立的,如大堡礁、贝加尔湖、大西洋东南热带雨林等,均列入至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发挥着重要的自然生态价值。当地时间7月26日,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第46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正式通过审议,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为上海首个自然遗产,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增至15处。

    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列入标准

    ①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②构成代表进行中的生态和生物的进化过程和陆地,水生,海岸,海洋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社区发展的突出例证;

    ③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④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崇明东滩及其附近水域是具有全球意义的生态敏感区,是迁徙水鸟补充能量的重要驿站和恶劣气候下的良好庇护所,是部分水鸟的重要越冬地,同时也是中华鲟及部分经济鱼类洄游的通道。

  

    崇明东滩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定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控要求。

  

    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控要求

    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进行绝对保护。在核心区内禁止群众通行和开展旅游活动,一般也不允许进行科学研究。此外,自然历史遗迹也属于绝对保护的对象。

    缓冲区: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出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实验区:缓冲区的外围可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遗产社区 富圩典范——

    生态过渡地带的示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人类社区的过渡带,通常被称为生态过渡带(Ecotone),是生态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和渗透的区域。

  

    崇明东部的富圩风貌单元,位于G40沪陕高速双出口、进岛郊野乡村首站,是候鸟迁移过程中进入内陆的门户之地。

    富圩单元是典型的生态过渡带,从世界自然遗产东滩自然保护区过渡到围垦拓田产生的农业生产空间再到人类集聚的社区空间,富圩这一半自然、半农业、半社区生境,是人类活动与自然活动相互交互、共生共融的核心区域。

    为更好的解决生境交融产生的“人鸟争食”矛盾问题,划定人鸟共生示范区,建设人鸟共生的和谐社区,引导鸟类主要觅食区域,将生态价值有效转化为经济价值,从而减少当地农民损失、减少对鸟类的驱赶、保护珍稀濒危鸟类。

  

  

    “遗产与社区”是世界瞩目的议题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活态维系着遗产与人类的关系,需要在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和延续传统之间寻求平衡。过渡的开发会破坏自然生境,打破生态系统,而过渡的保护,迁移土著,难免造成自然遗产的“孤岛化”。因此,寻求遗产与社区的和谐共生,维系人类生存空间与自然生态空间的要素平衡,是世界遗产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值得思考与深入探究的议题。

    富圩单元生态空间的保护、建设、传承,对于全国乃至世界河口发达城市生态过渡地带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表达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共生理念,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人类永续发展的前提。

    ——和谐社区 友好富圩——

    围绕“水、林、田、宅”等打造富圩村鸟类IP主题乡村

  

    基于富圩单元“水、林、田、宅”空间肌理特征,让人类生活的信息流和人类生产的物质流与生态要素紧密结合,以循环发展为理念,探求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路径,充分考虑鸟类生活习性与人类生产生活空间关系,打造鸟类IP主题乡村。

  

    ——富圩鸟集 锚定未来——

    世界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共赢

  

    世界自然遗产价值,既源于各类环境要素,也包含人类和其他生灵之间的作用方式,在此过程中积累的知识与经验,形成了人类智慧文明。

    以宅沟院为例,富圩村是典型的从江南水乡四桯头宅沟院聚落演变至以家庭为单元的现代新式宅沟院过渡区域,并逐渐演化为人与自然共生聚落生境系统,这是人与自然互相选择的结果,更是人类在与生物共生过程中智慧文明的体现。

  

    共生演化过程中,人类智慧形成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如:鸟哨、草鞋、编鸟、扁担戏等,用鲜活的方式记录着不同阶段人与生物共生的画面,也成为发展文旅、研学、度假、观光的精神内涵。

  

    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永续循环发展机制,村民创造的物质价值将有利于生态要素的保护,而生态保护形成的补偿机制与生态溢价将反哺村民物质产品,增长农产品生态价值,提升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实现农民增收。

  

  

  


原文链接:https://ghzyj.sh.gov.cn/gzdt/20240806/887ed91239e14a8a96660b8555b0f5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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