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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省住建行业首次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黑建函〔2024〕184号

  

  

  各市(地)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职业技术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全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育壮大新时期住建行业技能人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黑龙江省总工会(以下简称“省总工会”)决定于2024年9月下旬在哈尔滨举办黑龙江省住建行业首次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住建行业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壮大新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

  2024年9月28日

  (二)比赛地点

  主赛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分赛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工、管工、钢筋工、防水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5个赛项,均为单人赛项。

  (四)比赛方式

  大赛只记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排名。

  (五)比赛内容

  大赛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技能要求实施。考核内容为技能操作,具体以赛项技术规程和技术文件为准。

  (六)报名条件

  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满18周岁以上,无不良从业记录。具有全日制学籍在校的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黑龙江省建设教育协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协会等单位承办。

  组建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赛务保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技术工作

  大赛各比赛项目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各大赛项目裁判组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委员会从省内符合条件,且具有执裁经验的专家中推荐产生,大赛设裁判长1名,各项目裁判组设组长1名、裁判2名。裁判长牵头组织制定各项目技术文件、比赛试题、评分标准并负责比赛评判工作。

  五、推荐及报名

  (一)参赛队伍。参赛队伍应为本省企事业单位,总数量不低于15支。参赛企业代表队组成为领队1名、参赛选手5名(每个工种1名),各代表队可根据需要配备教练(每个工种不超出1名)。

  (二)市地推荐。各市(地)住建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队伍遴选工作,13个市(地)和哈尔滨新区均可推荐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企业申报。省属企业、哈尔滨市属企业可根据情况推荐1-2支队伍参赛。

  (四)参赛报名。大赛报名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市(地)住建局应在9月10日前填报《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形成签章齐全的PDF扫描件,报送指定邮箱hljace@sina.com,联系人:孙德志,联系电话:0451-86344516。

  六、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方式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2024〕428号)文件要求执行。大赛资金采取牵头主办单位出资、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资金专款专用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一)推荐参加国赛。对大赛各赛项获奖前3名选手推荐参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二)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大赛前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且排名在本比赛项目参加决赛人数前1/2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对组织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大赛组织优秀奖”证书。对表现突出的团队,颁发“团队优胜奖”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按相关规定,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核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单人赛前3名且具有三级(高级工)证书的获奖选手,可晋升至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优胜奖且具有四级(中级工)证书的,可晋升至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四)给予奖金奖励。省人社厅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本次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队)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七、关于安全工作

  各参赛代表队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提前为选手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参赛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大赛组委会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医疗急救工作。

  八、关于食宿保障工作

  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比赛期间领队、选手、教练员、随队媒体、记者等相关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裁判员的交通、食宿和劳务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关于大赛宣传

  各市(地)大赛组织机构要广泛动员当地媒体,积极宣传大赛,报道赛事进展,展现选手风采,营造良好氛围。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媒体,对决赛进行宣传报道。

  十、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赛事组织工作。要以大赛为契机,广泛组织动员住建行业职工学理论、练技能,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完善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培养壮大知识型、技能型的建筑业人才队伍。

  (二)相关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省住建厅建管处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451-53644878

  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人:孙德志联系电话:0451-86344516

  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丛赫联系电话:0451-87017977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邮编:150070

  邮箱:hljace@sina.com

  

  附件:黑龙江省住建行业首次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组报名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总工会

  2024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408/c00_317604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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