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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两年多来,全省按照“稳种猪、稳规模、稳大县”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稳定生猪产能和保障市场供应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生猪生产效率持续提升,猪肉消费趋于稳定,原调控方案的相关措施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今年农业农村部对全国调控方案进行了新修订,根据要求我省也作了相应的修订完善。

  二、修订思路

  在修订过程中,对照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注重衔接2021年《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紧密结合近年来全省生猪生产实际和发展趋势。一是稳定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明确我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任务保持不变。因此,我省在方案修订中对各设区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规模猪场保有量目标任务不作调整。二是放宽生猪产能调控下限。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将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下限、黄色区域下限进行了调整。为与农业农村部方案保持一致,我省也作了相应调整。三是强化风险预警防范。稳定原调控方案中的临时救助补贴、信贷支持、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同时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反馈,合理引导生产和市场预期 。

  三、主要内容

  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方案》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其中,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5% 区间(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为绿色区域,以市场调节为主;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 或105%-110%区间(含85%和110%两个临界值)为黄色区域,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绿色区域;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为红色区域,强化相应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逐步回归到绿色区域。为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我省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依托全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对规模猪场进行动态监测;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不同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场,构建完善的生猪生产调控机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贯彻落实新修订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提升生猪产业素质,坚实稳产保供根基。一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各设区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紧紧围绕能繁母猪保有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目标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场,完善苏北、苏中主产区与苏南主销区合作保供机制。二是强化生产监测预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发挥生猪产能调控场作用,督促指导其履行稳产保供责任,带动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节奏,保持生猪生产稳定。三是强化支撑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协同,保持金融、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稳定行业预期,保持发展信心。

  关联阅读: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14/art_51447_1135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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