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100号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刘庆超:
2023年12月27日,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69万元。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12·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长府批复〔2024〕13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相关工作;未根据工作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在专职安全员请假期间,未安排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其履行职责;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水暖技术施工方案、《用火作业审批表》等内业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55号),你于2024年7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9/20240912_779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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