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三位一体”补偿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普惠性补偿机制、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和建立跨区域调剂机制等三个方面,构建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三位一体”补偿激励机制,以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激励力度,发挥耕地保护奖补调节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实现耕地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和可持续保护良性循环的同时,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优化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偿机制

  

  《意见》对原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进行了优化,扩大了补助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明确了补助对象,拓展了补助资金用途。自2025年起,省级对建立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偿制度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补助资金根据辖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下达,补助标准由之前的30元/亩每年提高至35元/亩每年。突出“奖优罚劣”导向,对于在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全省排名后五名的,每市将扣减400万元补助;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省级不予补助。补助资金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单列安排、专款专用,由各地集中用于耕地整治恢复、耕地质量提升、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耕地种植管护等耕地保护工作相关用途。

  二、全耕地保护考核奖励机制

  《意见》衔接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以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最新要求,完善激励机制,并明确了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和奖励资金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要求。2025—2027年,省级每年安排4800万元资金和3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在全省排名前十、且在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地级以上市,分三档分别给予600万元、480万元、360万元的资金奖励以及450亩、300亩、15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资金可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田长制”建设、补充耕地、耕地整治恢复、后期管护、农田水利建设等耕地保护及乡村振兴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保障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镇(乡)用地需求。

  三、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跨区域调剂机制

  《意见》结合新形势下耕地保护新要求,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跨区域调剂机制,明确确因耕地资源匮乏无法在本县域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耕地净增加量的,可按规定跨区域调剂,具体可通过无偿转让、资产抵让或支付资金等方式落实。其中,市域范围内跨县域调剂的具体调剂补偿办法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制定;跨市域调剂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明确。

  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资金支出进度慢,使用绩效低的市、县(市、区),将适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切实提高激励补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耕地保护激励补偿资金用到点上、落到实处。

  

  政策原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zcjd/sn/content/post_44929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