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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态度、过硬作风、有效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全面认领问题,将巡视反馈问题和不足逐项细化为具体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抓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全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厅党组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厅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等工作。厅党组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各处室(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巡视整改任务上来,扎扎实实推进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推动巡视整改扎实开展、细化推进、走深走实。厅党组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化整改工作机制,每月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事项,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问题。厅分管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与督导厅重点职能工作履职相结合,帮助、督促、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坚持贯通融合,确保高效整改。建立“三个贯通”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一体推进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通推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见到实效。与专项巡视整改及专项整治贯通推进,形成省委巡视整改,意识形态专项整改、选人用人专项整改、2019年乡村振兴等专项整改,以及惠民资金、镇村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等突出问题“4+1”专项整治,同步推进的“1+3+1”整改工作体系,全面推动整改到位。与开展巡视整改流程指引试点贯通推进,形成一个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一份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一套规范性制度机制、一批管用可行的特色做法、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等“五个一”高质量工作成果。

  (四)强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将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融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强农先锋”党建品牌。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以“下基层、察实情、强服务、作表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打造“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的“新农干”队伍。融入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融入深化农村改革,研究谋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措施。

  二、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任务闭环落实

  (一)关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专题召开全省春季农业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全省秋粮生产管理现场推进会等,常态化开展农情调度,掌握各地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分解落实全年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生产纳入对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等考核体系,出台四大类18条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清单,落实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今年我省夏粮总产再创历史新高,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夏粮播种面积3738.2万亩、同比增17.4万亩。预计今年秋粮种植面积稳中有增。

  二是稳慎有序开展“非粮化”、耕地撂荒等问题整治整改。稳妥推进“非粮化”问题整改,对部分县(市、区)2020—2022年已建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从事林果业、挖塘养殖及闲置、撂荒等问题,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现场指导,加快推进整改。跟踪个别地方耕地改种草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实地指导、测产等方式加强监督,防止问题反弹。专题部署、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指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管理“1+6”制度办法,重点加强规划设计、工程监理、隐蔽工程举牌验收、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监管。指导市县细化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指导盐城市、滨海县分别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办法,全省13个设区市、59个县(市、区)制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建后管护、保障机制等重要环节监管。

  四是积极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方式。切实加强规划设计工作,鼓励项目区受益主体全面参与,推广阜宁等地“两下两上”规划设计工作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动工程质量监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推广淮安市项目村“五老”监督员监督制度,构建受益主体共建共管新局面。加强工程管护,完善管护制度办法,进一步厘清管护和监管责任,筑牢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标准和资金保障等。积极与省财政厅会商,研究加大项目管护资金奖补力度,引导地方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五是开展重大品种协同攻关。组织重大品种协作攻关组梳理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阶段成果。持续支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省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等6大种质资源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建设,目前综合基因库主体结构顺利封顶并通过验收,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

  六是加快培育种业企业。支持推动江苏种业集团建设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协同推进种业集团实质化运行。重点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中心。

  七是加快建立和完善育繁推一体化机制。加快推进省南繁科研育种创新基地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南繁育种,累计组织全省51家育种单位(课题组)开展南繁种质资源创新工作,筛选出一批水稻、玉米等新品系进入省区域试验。开展南繁新品种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累计在海南展示选育籼稻品种22个。做好非南繁季节土地综合利用。严格品种审定管理,发布新修订《江苏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优化特殊类型品种审定标准。发布撤销审定公告、撤销引种备案公告,撤销一批审定品种和品种引种备案。加强新审定品种展示推广,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展示观摩。

  (二)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7家,总数达115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龙头企业申报,优化服务指导及申报流程。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补助专项项目储备,指导各地围绕重点产业链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展分类支持。

  二是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支持各地围绕重点产业建设项目,开展2024年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储备,明确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要实施内容,鼓励产业前伸后延,新增支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施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在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中,新增支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开展平台服务建设。

  三是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积极谋划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出台《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落实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将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产地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列入我省任务清单。

  四是加强海洋渔业生产管理。强化海洋渔业发展工作部署推进,指导沿海3个设区市、12个沿海渔业重点县(市、区)制定海洋渔业发展工作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政策,明确深远海养殖、远洋捕捞、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区、海洋水产种业建设等5条政策的补助对象、支持方向、补助方式等,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渔业生产中的应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并联合召开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工作座谈会,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与布局,为海洋渔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指导各地加强海水养殖生产管理,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做好渔业防灾减灾,促进海水产品有效供给。今年上半年,全省海水产品产量52.2万吨,同比增长7%。

  五是加快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和海洋牧场建设。完成全省沿海渔港经济区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制定《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2024年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申报、公示、立项等工作。推进盐城滨海东部海域陶湾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指导连云港加快推动秦山岛东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9月,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意见批复建设方案。

  六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5元,同比增长6.5%。主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妇联等部门,多方位提升农民就业技能,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建现代农业产教联合体,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次。实施新农人“十百千万”计划,上半年完成“头雁”培育400人、高素质农民培育7万人。推动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省级完成高素质女农民培训300人次。拓展农民就业路径,聚力实施“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省市县同步开展“就业访民情”“节日送温暖”“送岗到身边”等系列品牌活动,全省共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超5000场次,提供岗位225.7万个,发放援企稳岗资金46.95亿元。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机制,举办劳务协作招聘活动385场,发布岗位23.3万个,新(续)签劳务协作协议177份,新建劳务协作基地112个。积极鼓励农民创业,建立农业创业导师库,将一批创业者、职业经理人、投融资专家、创业园区管理人员等具有创业服务经验的人员作为农村创业导师。大力支持农业主体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拓展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质发展,落实“四个一”建设工程要求,培优培强“头雁”家庭农场。组织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和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指导经济薄弱村制定完善“基本村情”和“发展需求”清单,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围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收益权权能,积极探索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继承、有偿退出等试点。

  (三)关于“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缺乏韧劲和定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机构设置,设立乡村建设促进处,协调推进乡村建设。成立厅乡村高标准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和项目库,加速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组织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片区建设。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动省级财政整合设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制定《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委农办牵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工作,会同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用于薄弱村人居环境管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片区建设。

  三是指导编制村庄实用性规划。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将编制村庄规划列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内容。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巡回指导制度,指导各地及时有序做好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推动“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6000多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审批。

  四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问题“回头看”。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环境问题,会同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等“一部四沿五旁”重点区域和死角盲区开展回头看,以“四不两直”方式赴各设区市,查找并反馈村庄环境问题线索,推动村庄全域清洁提升。指导各地聚焦“四清一治一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夏季战役倡议书,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超过200万吨。结合厅“4+1”项目化整治工作,针对反馈的部分县(市、区)农村户厕和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户厕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成3个专项整治调研组,实地调研专项整治情况,指导地方组织全面排查,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发现问题,逐一销号,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

  五是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中安排人居环境管护奖补。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卫生意识,主动做好房前屋后清洁,参与村庄公共环境管护。

  六是加强户厕改造工作。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统筹推进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明确同步做好粪污处理、预留接污口等要求,对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的,可统筹使用改厕奖补资金。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户厕改造技术培训,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暨户厕改造现场推进会,制订全省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服务方案,强化改厕过程质量监管,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检查验收关。将厕所革命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今年1月至9月,全省已完成农村改厕任务58.7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85.5%。开展2023年度农村改厕省级交叉抽验,抓好绩效评价问题整改。

  (四)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厅各处室(单位)职能分工。全面落实厅“三定”规定,明确厅各行政处室具体工作职责。全面梳理行政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分工,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以往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农经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家庭农场促进、农业园区建设、农村区域发展等工作分工,避免职能交叉、重叠,保障依法依规履行“三定”职能。

  二是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主动谋划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探索谋划事业单位融合联动运行,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巡视整改以来,已推动4家职能相近事业单位集中办公,7家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行政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加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新选配事业单位副处职干部6名。

  三是加大农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召开全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会议,引导各地在空间治理、资源开发、生产生活服务、产业驱动、抱团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盘活路径。推进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指导各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实体场所建设。配合实施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不断完善运营、管理、监督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融合经济、“飞地”经济、服务经济等新产业新模式,多渠道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是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强化农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职责分工、督查考核、联络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强化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印发2024年省委一号文件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为147项任务和责任清单。建立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联络员制度。加强督查考核,出台2024年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将省委一号文件督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列入省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等职能部门沟通,制定用地需求项目库,摸排2024年度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需求,指导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梳理2024年度农村三产融合项目用地需求清单。

  (五)关于“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职。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和重要情况通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联合排查以及党员处分等工作协调机制。上半年,结合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以及有关案件,组织开展3次会商,提出针对性预防和治理措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出台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2024年厅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2024年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明确厅党组、厅党组书记、厅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并指导支部党建工作。

  二是推动责任压紧压实。研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严格检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并将考核结果与“四强”党支部建设等相关工作挂钩。严格执行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试行办法,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指导、督促、检查作用。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结果,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落实处室(单位)向厅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厅党组和分管领导汇报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全面贯彻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等重要制度,规范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厅巡察办将“三重一大”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加强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今年已完成4家单位政治巡察,启动开展6家单位的巡察工作。

  三是强化严管严治氛围。制定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对2019年以来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通报。组织赴江宁监狱、省级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厅各级党组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250余次。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及厅党组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常态化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重要事项遗漏不报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据《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履职调查及问责暂行办法》进行处置。制定厅党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4—2028年),印发厅党组巡察组组长库和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厅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优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建立巡察建议书,立行立改、边巡边查工作规范等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六)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监督质效。驻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巡视整改监督,督促细化整改方案,指导厅党组每月研究一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耕地“非粮化”、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落实整改。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厅党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厅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出台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开展“三责三单、双述双评”活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处室(单位)扎实开展职能监督。完善约谈制度,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针对突出问题、重点工作约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纪办案。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办理信访举报及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流转、研判、处置、归档明确要求,全流程管理,责任到人,确保问题线索规范及时处置。对所有应办结未办结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指导厅党组制定下发《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履职调查及问责暂行办法》,对干部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问题严肃问责。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修订完成《驻厅纪检监察组议事规则》《档案管理规定》《廉政意见回复制度》《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办理信访举报及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制度》《审理工作规定》《主审人制度》等多个制度文件,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培养提升机关纪委办案能力,驻厅纪检组对机关纪委执纪办案开展一对一辅导、靠前指挥、共同办案、审理把关等工作,督促选优配强下属单位党组织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对不适合从事纪委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整合巡察、审计、职能部门监督等力量,深入开展监督,联合厅机关纪委协同办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长工作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农业农村系统派驻纪检监察组上下协同监督机制。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管控机制。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内部管理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厅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全环节加强管理。严格贯彻《省农业农村厅干部参加评审授课活动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厅干部参加评审授课活动的补充通知》要求,从严从紧管理评审授课活动,加强常态化监督。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充实专家库,优化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投资项目专家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专家参与政府决策机制。

  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厅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通过“三个强化”和“九个规范”,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厅行政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内部管理规程(试行)》,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实施监管、绩效管理、竣工结算等环节管理,防范履职风险。修订《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等条款,开展政策宣贯,强化制度执行。

  三是优化资金分配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的通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动项目储备库建设。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已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2024年专项资金分配挂钩。修订《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支出管理规定》,明确项目支出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督促厅属事业单位及时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合同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付款条件订立”内容写入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采购行为。

  四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管理。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推动相关违规兼职人员及时完成整改。强化协会(学会)收费和项目等管理,印发厅管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则,强化社会组织相关审批管理,完善厅管社会组织厅内运转流程。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的条件、报批流程、禁止情形等。

  五是规范公房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和下属单位房产管理,对今后所有房产出租等严格执行省有关规定,一律履行审批程序,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至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租,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八)关于“机关作风建设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印发省农业农村厅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厅全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六个有没有”,系统开展“九问九查”,督促各处室(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深化“四服务四落实”活动,组织13名厅级干部、42名处级党员干部以及81名年轻干部下沉一线指导服务。将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厅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重要内容,将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考核指标。

  二是强化高标准农田监管。出台“1+6”质量管理制度办法,优化项目全链条管理。指导滨海县全面彻查涵管等工程质量问题,指导地方溯源追踪、拆除重建不达标涵洞等工程。建立处级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分片挂钩联系13个设区市,常态化赴市县项目实施一线开展指导帮促。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市际交叉互审,同步指导发现问题整改。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畅通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问题反馈通道。

  三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和监管责任履行。召开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工作会议,开展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业务及警示教育培训。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监管工作的意见》,指导并推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做好补贴政策落实,研究起草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加强补贴实施监管,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投诉和违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补贴机具抽查,对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是推动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细落实。严格落实《2024年省级层面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厅机关进一步压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责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责任的通知》,明确各项任务牵头处室(单位),并将减负工作纳入厅巡察、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干部综合评价、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重要内容。在2024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进一步压减指标数量,优化工作组织,减少调度频次,设置乡村振兴领域典型问题扣分负面清单。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厅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党建工作考评范围。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工作中明确不得以简单看报表、看台账、听口头汇报作为依据。落实精文减会有关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发文前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认真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试行)》,逐条逐项进行检视排查,研究制定本系统补充负面清单,出台省农业农村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

  五是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全厅建立推进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调度推进制度、会商研究制度和指导服务制度。厅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部署要求,推进全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力抓好《若干规定》《负面清单》以及11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认真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通报的典型问题,从加强耕地保护、探索乡村治理减负长效机制等方面落实自查自纠。强化部门职责,抓好乡村建设、涉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整治。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根据省数据局要求,全面梳理厅政务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微信小程序)建设情况,积极推行厅政务APP“一次登录、多业务通行”,研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合思路。

  六是提升服务基层效率。主动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建立宅基地管理协作共建机制,联合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协同推进基层相关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完成第四轮省农村改革试验任务集中评估,梳理改革经验做法。加强改革试验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盐城市亭湖区“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改革试验做法,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细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储备、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要求,畅通资金分配下达渠道。开展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2024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全面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完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系统”,增加资金编报、项目储备等子模块,实现省级专项资金的资金分配、项目储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全流程“线上”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精准性。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协调。完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协调涉及乡村振兴职能的相关省级部门、纵向联系市县条线,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格局。组织编制《江苏省乡村振兴工作指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方法。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开展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进一步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三是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明确工作职责。主动探索事业单位改革,对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积极推动集中办公、“一把手”兼任,促进事业单位融合运行。厅党组就机构改革后厘清职责、细化责任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农经统计等工作由行政处室牵头负责,相关技术性支撑工作由相应事业单位具体落实,避免职能交叉影响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明纪律要求。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厅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厅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今年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制定厅模范机关建设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度模范机关建设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实施铸魂增智、筑强堡垒、作风提升、争先创优、正风肃纪等5大行动。研究制定具有“三农”特色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级责任清单”,同时明确厅党组书记、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支委“四岗”清单。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有案必查,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预防为主。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及厅党组重点工作履职监督的通知》,5月组织对全厅各处室(单位)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巡视整改、重点工作履职等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强化持续跟踪检查指导。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管理指导。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三级四岗”清单和工作提示12期,常态化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明确4名党务干部分片联系对接各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起草《省农业农村厅“四强”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衔接党建高质量考核、年度党建要点及“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涵盖基层党支部年度各项任务。对专班类工作机构成立临时党支部,完善机关党建云平台建设,开设“强农先锋微课堂”101期,着力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需求调研,举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题辅导。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履行厅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厅党组研究决定干部选拔方案、考察对象、任职岗位等,并以党组文件印发职务任免通知。

  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立足于农业农村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分析盘点全厅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从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着手,统筹谋划全厅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强化干部梯队建设、优化干部结构。今年机构改革期间,全面分析干部队伍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对38名处级干部、20名科级干部进行重新定岗。

  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在干部选任中,注重发现年轻干部,目前,全厅处级干部平均年龄49.5周岁,其中55岁及以上的占比26%,较整改前下降4.2个百分点。

  四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发挥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今年2月以来,厅行政、参公单位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52名,其中“75后”17名。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四服务四落实”,引导干部职工对照“六个有没有”,系统开展“九问九查”,进一步推动全厅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制定《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履职调查及问责暂行办法》,对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情形开展履职调查,督促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五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综合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岗位需要等方面情况,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快推进全厅干部队伍融合。今年2月以来,共轮岗交流77名处级干部。打造“铸魂兴农课堂”干部学习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利用休息日累计培训处级干部和年轻干部768人次。

  六是规范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实行干部档案专人负责制,组织开展干部档案工作“回头看”,及时补充干部职工入党、入团、工资变动表等材料,并对个别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学历认定不准确的进行重新认定。

  (十二)关于“对2017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印发《省管湖泊渔管办执法人员严禁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并在苏州召开省管湖泊渔管办强化作风建设推进会,加强湖泊渔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推进转作风、提效能、树新风。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厅领导、各处室(单位)支部书记到江宁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推动以支部为单位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节假日前,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意识。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牢工作底线。

  二是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借用。从严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厅机关借用人员督查清理,严格管控从事业单位借调干部。立足从源头解决借用人员问题,通过招录新进人员、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积极充实处室人员力量,全厅计划公开招录新进人员62名。

  三是指导推动事业单位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对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及时印发工作提醒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指导。

  四是及时修订完善厅因公出国等制度。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要求,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进行制修订,制订《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厅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处室(单位)执行。

  (十三)关于“落实乡村振兴专项巡视整改任务不够主动,统筹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厅内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机制,建立“3+6”的组织推进体系,综合协调层面,确定3个处室牵头分别负责政策制定、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具体推进层面,围绕“五大振兴”和乡村建设,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每月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计划,印送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三农”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已累计召开3次。

  二是专题研究部署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梳理制定整改清单,会同2019年被巡视的地区和单位,对专项巡视指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形成省级部门、市县、处室“三份清单”,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达标。

  三是引导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江苏省分行做好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对接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支农服务。开展全省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年活动,出台《江苏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指引》,支持国内外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境内投资。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四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制定2024年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治理骨干培训班,今年共开展4期,培训学员360人。梳理各地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报送10个乡村治理“新工具”,并汇编形成可供各地学习借鉴的乡村治理“工具箱”,积极推动市县乡风文明建设。

  五是加强巡视指出问题整改系统谋划推进。深入贯彻我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研究起草省委一号文件,扎实推进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有力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围绕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强化质量标准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等强化工作举措,新获批建设生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8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通则》,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暨农村户厕改造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农村改厕故事”征集活动,推广一批农村户厕改造、长效管护等方面典型做法和经验。

  六是持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能。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分类支持入选部省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19个区域公用品牌。组织第二届江苏省品牌农产品营销促销大赛、“农情四季”江苏农业品牌精品推介活动,扩大品牌销售市场。配合实施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每村80万元标准,扶持602个村从外部“输血”转向内部“造血”。

  (十四)关于“对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房产出租和转嫁费用问题“回头看”。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一个解决一类问题。组织对相关下属单位房产出租出借及日常管理开展现场检查,严格依法规范房产出租,向省财政厅报告厅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指导协会(学会)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党纪党规学习与执行,推动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对照相关要求修订省农业机械学会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核查2020年至2023年所有项目、课题合同及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三级审核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赴13个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掌握县乡农业农村部门补贴申请受理情况、资金兑付详细流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监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等。每月对各地补贴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指导各地按时办理补贴申请,确保限时办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组织部分市县参加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务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是稳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印发《江苏省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明确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举办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技术培训班,指导市县对未开展过污染状况调查的新增耕地进行补充调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会商对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协调加大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配合力度。定期了解各设区市新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进展情况,指导进度偏慢的市加快推进。4个设区市已完成对2019—2020年新增耕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三、全力以赴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后续问题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政治站位上再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两个维护”的忠实实践者。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促进,综合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铸魂兴农课堂”“乡村振兴讲堂”“强农先锋微课堂”等平台,激发学习热情,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履职本领。

  (二)持续深化责任意识,锲而不舍抓好落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深化责任落实,逐一对照巡视整改任务中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举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确保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严格对照巡视要求和整改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突出强化项目建设、评审考核、行政执法、资金分配等领域风险防范,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将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统筹安排、加强调度,科学把握时序,全力加快问题整改进度。

  (三)持续深化严的基调,举一反三整改到位。用好《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履职调查及问责暂行办法》,以严抓严管的鲜明态度,敢于揭短亮丑、刀刃向内,督促全厅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的工作格局。强化严管严治氛围,突出“四风”纠治和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典型案例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党员干部警示宣传教育。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责任传导层层压紧落实。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整改,抓小抓早抓细微,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全部反馈问题整改完成。

  (四)持续深化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用制度规范流程,用流程确保质效,以制度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成果运用,有针对性地扎紧扎密制度的“铁笼子”,做到问题出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真正把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坚持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聚焦巡视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工作薄弱环节,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以整改提效能、促发展,不断提升巡视整改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6263025;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电子邮箱:jssnynct@js.gov.cn。

  中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0/25/art_11977_1140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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