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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与深圳市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10月30日,大连市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签约仪式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举行,双方共同签署了《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正式启动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跨省(城)通办”。

    《框架协议》聚焦企业群众申请办理高频事项,优先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纳入首批“跨省(城)通办”办事范围,后续将结合实际和推进情况逐步覆盖其他登记业务,进一步深化“跨省(城)通办”合作范围。

    办理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业务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的模式,利用不动产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提供的公共支撑、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及电子证照应用、人脸识别、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实现双城联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申请人可借助线上办理平台,在异地便捷提交申请材料,两地登记中心通过信息交互和协同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有效破除地域限制,显著提高登记效率,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开展“跨省(城)通办”业务,是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打造升级版不动产政务服务体系的积极探索,标志着大连、深圳两地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合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为两地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助力区域经济协同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ywbb/sxdt/202410301550541169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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