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
11月7日上午,“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在省政务服务中心举行。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发儒,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方成,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辉,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测绘总院(测绘局)院长(局长)张和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史晓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符秀云 摄)
发布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黄发儒(符秀云摄)
发布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方成(符秀云摄)
发布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王辉(符秀云摄)
发布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测绘总院(测绘局)院长(局长) 张和成(符秀云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黄发儒
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改革路、打创新牌,扎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深化耕地保护制度改革,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我们牢记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安徽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措施》,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截至2023年底,全省耕地总面积达8345.18万亩,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176万亩,耕地面积连续3年净增加,连续24年实现占补平衡,全省耕地总面积从全国第9位提升到第8位,在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中获“优秀”等次。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累计拨付补偿激励资金4.09亿元。推动行刑衔接、纪法衔接,坚决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省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从2021年的2.17万亩下降到2024年前三季度的280亩。
二、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绘就可持续发展空间蓝图
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除合肥市外的15个设区市及其所辖54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需求,谋划构建了“一圈二屏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长江流域、黄淮海平原等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格局要求,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以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构建“一陵亘两原”“两山润良田”的农业空间格局;落实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围绕筑牢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保障,构建“一心两屏四廊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落实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围绕支撑长三角城市群建设,以现有城镇发展格局为基础,构建“两圈两带两区”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城镇空间格局,美好安徽空间蓝图逐步形成。
三、深化节约集约利用改革,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我们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成功获批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省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在制度、机制、管理、科技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省级出台政策40项,形成“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激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十四五”以来,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3.77%,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率、工业固投强度、工业亩均税收分别提升9.0%、9.5%、11.1%。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中型生产规模矿山比例已提升至58%,14项技术入选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全国目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有力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四、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资源配置精准性
我们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创建星期六土地要素会商机制,不断提升要素供给能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全省批准各类建设用地119.54万亩,总量位居全国第6、长三角地区第1、中部地区第1;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04.62万亩,供应总量位居全国第7、长三角地区第2、中部地区第2。锚定能源资源保障目标,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四五”以来,先后投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3.77亿元,新发现矿产地13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10处,富铁、晶质石墨、煤层气、高纯石英原料矿等实现找矿新突破。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推进“净矿出让”。“十四五”以来,累计竞争性出让矿业权62宗,出让收益547.65亿元。特别是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出台《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体系。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美丽安徽生态本底
我们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6万平方公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加强对违法违规侵占行为执法,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1103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完成主体工作,巢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实现零的突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成清查试点,摸清资产家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完成投资约151.26亿元,其中,十八联圩湿地三期修复工程入围“中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和“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优秀案例。遴选实施省级山水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约13.09亿元。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十四五”以来,治理废弃矿山849个、面积10.41万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形成“以用定治”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被自然资源部向全国推广。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为民为企服务,以良好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开展“优环境、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落实企业诉求“挂号制”,做好人民网、省12345热线、为企服务平台等群众诉求工作。推进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坚决落实“网办受理为常态、不能网办受理为例外”,108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全部实现等高对接沪苏浙。委托下放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审批时效提升50%以上。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利度和服务水平进入并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已连续两年荣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如期完成“难安置”专项治理目标。
七、深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改革,守牢行业安全发展底线
我们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系统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实现“技防+人防”联动,地质灾害风险防御更加快速有效。指导黄山市建立人工智能预警模型,将预警频次从“24小时”提升至“10分钟”,预报范围从“县”缩小至“乡”,地质灾害预警更加精准。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监测设备,当雨量超过设定的预警值,自动提醒值班人员关注,并逐级通知到具体风险点的群测群防员。“十四五”以来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84亿元,搬迁受威胁群众1095户3349人,实施工程治理259处,排危除险546处,工程项目实施后,有效减轻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283处。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695起,成功避险19起,避免了27户71人伤亡,实现连续8年地质灾害“零死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谋深谋实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思路举措,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
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作出专门部署,请问下一步我省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王辉
我省将从5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引导科学占用。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多部门会商、多方案比选、多效益权衡,引导建设项目不占、少占耕地。
二是推进合理补充。统筹各类宜耕补充耕地资源,规范补充耕地入库审核、质量验收、调剂管理,垦造稳定利用耕地。坚持“以补定占”,实现区域内耕地总量平衡。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持续增加全省耕地面积。
三是全面优化布局。组织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明确空间布局,指导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统筹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地空间布局,开展“耕地下山、林地上山”空间置换,统筹解决耕地碎片化、分布零散的问题。
四是完善补偿激励。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调整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地方政府收取经济补偿,同时对超额完成的地方政府给予经济激励。统筹各类资金,明确补偿标准,让“保护耕地不吃亏”,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突出严格监管。完善“人防”+“技防”监管体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安徽日报记者
安徽是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省,接下来综合改革试点将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探索?
方成
我们将准确把握中央及省委改革部署,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目标,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
一是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集成创新,修订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出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标准指引、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等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二是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结合“十五五”规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满足优势地区发展空间需求。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异化管理,用地计划向优势地区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倾斜,引导土地资源向优势地区集中。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提高土地利用计划配置效率和精准性。
三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招拍挂制度,强化一二级土地市场联动,支持产业项目土地混合复合利用。持续开展存量土地盘活。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政策。构建产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悦企·土地汇”,从项目选址、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登记发证、项目达产等阶段,强化供后监管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建立省辖市—县(区)—开发区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客观全面评估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地区,给予用地计划、资金等奖励;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下、违法违规用地情形严重的地区,通过约谈等方式给予惩戒。
新华社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黄发儒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突出体系建设,不断将规划改革推向深入。
制度体系方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专章进行规范,出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体系方面,先后出台县级、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规程)、专项规划衔接导则及国土空间设计指南等。
规划体系建设方面,我省除国批城市合肥市外,其他15个市及其所辖54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804个乡镇总体规划进入审批阶段,批准229个单元详细规划、1935个村庄规划。出台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积极参与长三角、中部地区专项规划编制,积极推进美丽长江安徽段专项规划、皖北地区专项规划编制。
实施监督体系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预警。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和城镇国土空间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跟进国家立法进程,研究起草国土空间规划法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二是细化标准建设。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特别是统一专项规划编制标准,提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村庄规划水平。
三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在全面完成市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乡镇总体规划、城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大黄山”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四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人民网记者
生态保护修复是自然资源部门的核心职责之一,请问近年来我省在生态保护修复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如何推深做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张和成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按照国家“双重”规划等部署,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筑牢全省“一心两屏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谁来管、怎么管”、“如何治、能否达标”、“市场化、多元化修复”等问题,出台《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系列制度文件,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重点攻坚。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累计修复矿山3365个、占总数约84%,完成治理面积达34.22万亩。“十五五”内将实现存量任务清零。
四是严格项目监管。推进信息化赋能,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监管机制,强化修复项目设立、实施、验收、后期管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生态修复项目提质增效。
下一步,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生态修复规划任务落实。加快构建安徽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治理大格局,推广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经验,不断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二是加快实施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存量任务“清零”,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全链条管理,创新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机制,有序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三是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推进《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立法进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探索实施全省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评价指标体系。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ywlb/14968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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