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龙口黄水河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调整龙口黄水河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口黄水河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龙口黄水河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本次调整共包括2个地块,调整前后保护区总面积1027.9公顷,未发生改变。调整涉及缓冲区、实验区,不涉及核心区。其中缓冲区调整前355.7公顷,调整后355.96公顷,增加0.26公顷;实验区调整前399.8公顷,调整后399.54公顷,减少0.26公顷。

  二、要严格加强对调整后的各功能区管理,开发建设要按程序依法审批,不得发生损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本批复印发后三个月内组织完成勘界立标并予以公告。

  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411/t20241119_4771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