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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指南》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等法规及规范标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统一评审标准、步骤和方法,确保评审结果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指南》相关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指南》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政府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23年3月,住建部印发实施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了《资质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要求。与以往相比,新的《资质标准》中资质类别及数量大幅增加,机构人数要求大幅增加。同时,资质审批的前提也发生了变化,新的《资质标准》不再以CMA资质认定作为前置条件,需要资质审批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组织专家评审。在此背景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南》。

  二、制定依据

  《指南》的主要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

  三、主要内容

  《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正文36条以及相关附件。

  (一)《指南》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指南》对资质评审进行了具体明确,即“资质评审”主要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提出资质申请的检测机构,围绕其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场所环境、质量保证体系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所开展的评审活动。

  (二)资质评审组织实施。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和完善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制度,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审、核准等审批工作。同时,对申请受理时限及受理条件进行了明确。

  (三)资质评审流程。评审流程主要包括材料审查、评审方式明确、评审时间确定、专家评审组组建、评审组职责、评审策划、会议组织、现场核查、现场试验操作考核、报告批准人考核、关键岗位人员核查、管理体系核查、信息化核查、能力确认、整改验证、材料上报、终止评审、影像留存以及评审相关工作时限等内容。重点对涉及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的核查内容和核查方式进行细化明确。

  (四)专家评审具体范围。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专家评审范围覆盖《管理办法》及《资质标准》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场所环境、质量保证体系等要求,以及《通用要求》的全部要素和被评审机构申请许可并经材料核查后的全部技术能力。

  (五)资质评审过程监管。《指南》明确资质审批机关应指派监督员对现场评审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并对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违反评审规定的评审组成员,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评审过程中,专家评审组发现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等情况的处置进行了明确。

  (六)资质评审相关用表。针对评审要求,《指南》配有10个附件,对评审内容及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材料审查、评审方式、承诺与声明、评审策划与执行、评审报告格式及内容、检测参数与仪器设备配置等内容,便于评审组参考使用。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哪些类型的资质申请需要专家评审?新设立、综合资质、增项(增加参数)和合并、重组、改制、分立的检测机构,以及按照新《资质标准》申请换证的现有检测机构均需组织专家评审,资质变更、注销不需专家评审。此外,资质延续、涉及限期整改的重新核定,以及对影响符合资质标准的变更开展的重新核定,由审批机关结合企业申请和审查实际确定是否需要开展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期限与资质许可期限的关系?专家评审与资质许可期限分别为20个工作日。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

  (三)专家评审的重点有哪些?重点评审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场所环境、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核查、现场试验操作考核、报告批准人考核、关键岗位人员核查、管理体系核查、信息化核查、能力确认等。

  (四)整改事项整改期限要求?评审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专家评审组结合实际确定,且专家评审总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各参数检测能力确认方式有哪几种?主要包括现场试验、利用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结果以及现场演示、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共5种方式。其中,通过“现场试验”“利用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结果”中的任一种方式即可确认该参数检测能力;当利用其他3方式进行确认时,需至少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确认。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jsgl/dtxx/content/post_4606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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