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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评价验收通过养殖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牧发〔2021〕31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经企业自评、县级初审、市级验收、自治区审核,有154家规模养殖场通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评价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电话:0951-5169857 邮箱:nxxmj@126.com)

  附件: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评价验收通过养殖场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评价验收通过养殖场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411/t20241126_4740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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