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我省发布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新政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每人且每套房最高补贴3万元
12月3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支持居民提升住房品质享受宜居生活,日前发布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今年10月,省商务厅等6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居民购买家具、门窗等产品,可以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此次住建部门新出台的政策以装修合同为主体进行补贴,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的房屋产权人都可申请,获批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两项政策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但同一住宅不得重复享受两种家装家居补贴。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一级主任科员徐静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旧房装修补贴东部省份中央财政承担85%,另外15%由省级财政配套解决,目前资金已全部筹措到位。补贴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机制,省财政厅将于本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预拨至各设区市。
为防范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等行为,《细则》提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 白雪
2024年12月4日《新华日报》2版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4/art_8642_11436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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