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汕府〔202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龙湖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8109公顷(其中耕地0.55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810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6121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