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府报〔2024〕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黄埔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294公顷(其中耕地0.03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729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61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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