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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根据《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和《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市农业农村委拟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土壤类(土壤肥力与生态、土壤质量与环境、土壤调查与信息管理、土壤检测等方向)、工程类(土地整治工程、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方向)、测绘类(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方向)、农业机械化类、种植类、土地资源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具有丰富的耕地质量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信誉;

  (二)熟悉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耕地质量行政管理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特别优秀的基层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可进行外业踏勘活动,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业务内容;

  (四)无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申请表》《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材料等。

  五、申报方式

  (一)在市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二)申请人打印《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申请表》纸质件,交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章,已退休的申请人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且盖章;

  (三)申请人将盖章后的《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纸质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03256486@qq.com。

  六、审核及通知

  (一)市土地整治中心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及初步筛选;

  (二)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对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

  (三)市农业农村委书面告知通过遴选的有关专家及所在单位。

  联系人:宋亚倩,联系电话:89133892、15215128051;李娇,联系电话:89133914、18716657115。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4楼4008,邮箱:603256486@qq.com。

  附件:

  1.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申请表

  2.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

  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tzgg/202412/t20241213_13887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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