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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农种市函〔2024〕5号)要求,我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是水稻、玉米和蔬菜等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去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各市县对本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

  二、抽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许可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等行为。

  (二)企业档案。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齐全,重点核查企业或经营门店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种子的经营档案记录。

  (三)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制作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核查二维码信息、蔬菜种子标签内容、认证种子标识使用。

  (四)种子质量。抽取水稻、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样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转基因成分检测。

  三、抽查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总站、厅农业执法局等单位负责全省辖区内监督抽查,协助完成部级抽查工作。

  (二)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

  (三)省种子总站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网络平台销售种子的监管力度,采用购买样品方式对主要网络平台销售的种子开展抽查。

  四、进度安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和扦样工作,具体抽查进度安排可依据本地企业种子生产加工情况自行确定。

  2025年2月20日前,各市县将本次抽查情况报送至海南省种子总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已查处案件情况等;每市县至少报送一起典型案件查处案例。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对照我省2024年种业监管任务目标,科学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抽查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开展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公正、科学、规范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问题查处。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并移交执法或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和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处理,并按程序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范青云,0898-65366484;

  邮箱:hnszzzz@hainan.gov.cn。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412/t20241217_3787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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