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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使命敢作为——内蒙古自然资源工作支撑高质量发展纪略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秋末冬初的呼和浩特,暖阳高照,景色宜人。走进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楼一层大厅,墙上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八个红色大字十分醒目。据介绍,该大厅保持了2019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前来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原貌,以时刻提醒干部职工要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内蒙古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告诉《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为响应新的使命召唤,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厅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其中,持续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化解“办证难”问题等3项举措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

  

  内蒙古赤峰市一角

  2022年以来,内蒙古在各类开发区内全面启动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内蒙古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已全部实现了‘标准地’供应。”内蒙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心语表示,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内蒙古厅还实行了多元化供地方式,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

  “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厅党组高度重视要素保障工作,对‘标准地’供应等工作几乎是逢会必讲。”内蒙古厅总规划师王雪峰告诉记者,各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在内蒙古厅指导下,积极制定地方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细化旗(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标准地”供应各关键环节工作及供地条件、出让程序等,以维护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确保“标准地”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据介绍,截至目前,内蒙古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422宗,“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供应中占100%,为工业项目落地安上“助推器”,“标准地”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成效之一是要素配置更加优化。目前,内蒙古“标准地”出让从“事后提要求”转向“事前定标准”,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通过对不同类型项目实行配置模式标准化,使出让方案更加适配产业发展要求和类型,进一步提升了要素与产业的匹配度,实现了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赤峰市今年各工业园区新增的58宗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稳步提升。”10月30日,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财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赤峰高新区有色金属高端新材料产业园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了首宗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出让。该项目在取得“标准地”土地出让合同后的第二天,赤峰高新区就完成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项目“拿地即开工”。企业在与赤峰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中约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亩,容积率不低于1.0,达产后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2024年,该项目具备批量生产条件,正处于试生产阶段,已完成产值超2000万元。

  

  内蒙古星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高性能钨钼棒丝材及制品研发制造项目

  

  内蒙古星耀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成效之二是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内蒙古“标准地”出让通过流程再造、部门联动,推动了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全面优化,缩短了企业整体拿地时间,为项目投资建设开辟了“高速通道”。

  成效之三是土地利用更加有效。内蒙古“标准地”出让通过设置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规范项目建设亩均投资强度、容积率等用地要求,从流程前端就较好地排除了低效用地企业,有助于提升出让地块的总体利用效率,从而确保土地利用更加有效。

  内蒙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涛表示,下一步,内蒙古将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工业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开展闲置土地“大起底”

  《决定》明确,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作为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盘活利用对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和市场化配置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向存量要空间、要效益,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节地增效、地尽其用,这是内蒙古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的生动实践。

  作为内蒙古“五个大起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开发区建设)专项行动之一,“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要素保障能力、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郭心语介绍说,内蒙古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部署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相关工作,组织全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扭转各地建设项目“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闲置土地处置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厅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不断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按照“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奖励指标+存量指标”的模式,对重大项目清单内的项目由国家统一配置,使用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重点保障自治区重大战略、产业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的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

  据介绍,在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中,内蒙古坚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高位推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当起了土地“介绍人”,全面了解企业投资意向、用地需求和面临的问题困难,与企业全程保持有效适时对接,把“我审批”变为“我帮你”,实现了从批地供地到主动根据企业需求帮助选地的转变。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李利表示,当地从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入手,加大清理整治闲置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力度,通过“腾笼换鸟”让工业用地资源“动起来”,推动闲置资产“活起来”。近年来,该开发区共清理闲置土地982.311亩,为招商引资、优质项目落地、产业转型升级腾出发展空间。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召开闲置土地工作推进会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对闲置土地进行实地踏勘

  内蒙古盘活闲置土地不仅注重精准发力,还致力强化监管。“近两年,我市造成闲置土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大导致的开发商拿地后不敢开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利俊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局对此采取了加强核验、信息及时共享等措施,形成动态共享机制,对供地进行实时监管,及时清理盘活闲置土地,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成效明显。

  郭心语表示,内蒙古厅将继续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指导,助推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高效快速开展,并强化数据分析和政策研究,通过深入挖掘“大起底”工作中的优秀案例,总结提炼典型经验,让各地牢树“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的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和底线思维,持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向存量土地要生产力,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升级。

  全面化解“办证难”

  《决定》明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呼和浩特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服务区

  “现在服务是真的好!我来了不到2个小时就拿到了产权证书。”10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服务大厅的自助服务区,帮助儿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刘先生乐呵呵地说。他告诉记者,其儿子在赤峰工作,不久前在呼和浩特市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新房,委托自己前来办证,本以为办起来会很麻烦,没想到很快就办好了,还体验了一次自助打证的乐趣。“很快、很好、很方便,我20年前买首套住房时的办证效率与现在完全没法比。”刘先生言语中充满喜悦之情。工作人员告诉他:“我们正推进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其实您儿子可以在赤峰直接办理呼和浩特市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呢!”

  刘利俊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局致力于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办”“一窗办”。“我们通过推行‘五个一’工作模式(一次取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个平台、一次办结),实现了登记、交易和税务三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刘利俊介绍说,呼和浩特市局着力优化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采用“四减”措施(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实现不动产登记“提速办”。“如今,呼和浩特市的复杂登记业务已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业务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小时内办结,简单登记业务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来即办。”

  除了在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上下功夫,内蒙古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化解“办证难”问题。据了解,自2024年4月内蒙古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内蒙古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全力推动“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

  内蒙古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张敏告诉记者,内蒙古在化解110万套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基础上,对已销售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项目进行再摸底、再排查,梳理形成1123个“办证难”住宅项目台账,涉及住宅27.09万套。针对错综复杂的历史遗留“办证难”情形,内蒙古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群众无过错”“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纪委包联督导的工作机制,将问题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部门,重点整治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宣传各地工作举措和专项整治进度,及时发布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的项目清单,让公众共同参与监督,努力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我们以取得产权证书要件为前提,倒推问题堵点,分类研究化解路径,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张敏介绍说,经过6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截至今年10月底,内蒙古提前完成专项整治台账内27万多套住宅的化解任务,尽最大努力让群众“住放心房,拿安心证”。

  此外,内蒙古厅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将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要求各地在学习研讨过程中明确重点,注重实效。自然资源部门学习和讨论侧重统筹和监管,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侧重实操和窗口作风建设。通过以登记大厅为单位开展多轮次的“增强依法登记意识、严守工作底线”“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学习讨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通过系统衔接,将土地审批、供地与不动产登记进行比对,推广“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模式。呼和浩特市、兴安盟等地通过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了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内蒙古厅还着力下重拳整治窗口作风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问题发现处理机制,打通了从登记业务受理到证书领取的全链条群众监督反馈渠道,显著提升登记窗口服务质效。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内蒙古自然资源系统正以全新的使命意识,为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夯土筑基、注入新的动力。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tbd/202412/t20241216_263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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