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个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项目落地
该项目由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组建银团贷款,向保定市确定的收购主体发放贷款5.36亿元,主要用于收购保定市主城区13个小区1895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面积合计16万平方米
河北经济日报讯(记者郑建卫 李国红 通讯员辛垚森)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获悉,河北省首个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项目10月31日顺利落地。该项目由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组建银团贷款,向保定市确定的收购主体发放贷款5.36亿元,主要用于收购保定市主城区13个小区1895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面积合计16万平方米。后续,银行机构将按相关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该项目的落地,有助于保定市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显著扩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供给,有效解决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为全省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提供经验借鉴,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21家全国性银行发放贷款,用于地方国企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额度共计3000亿元,年利率1.75%。2024年9月,政策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60%上调至100%。在政策支持下,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发布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引导银行机构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银行机构准确把握政策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落细。与住建部门联合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专班,加强信息沟通,密切跟踪项目收购和金融支持进展情况;印发《关于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的通知》,根据全省已确定的10家收购主体,指导银行机构坚持“一城一策”,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加强与城市政府和收购主体的服务对接。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将继续加大推动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有效满足收购主体用款需求,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有序落地、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1069218291266895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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