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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优化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渠道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盐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等法规,公布全市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窗口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实现备案“就近办、快捷办、一次办”,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此次房屋租赁备案服务优化,是盐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为让市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少跑路、更省心,在此前盐城市区仅设1个办理窗口的基础上,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等市区各行政区,均已增设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市民在家门口即可轻松办理业务。

  线上渠道覆盖市区(不含大丰区),市民打开“苏服办”App搜索“租赁一件事”,或通过“我的盐城”App“掌上住建”栏目选择“房屋租赁一件事”,按指引上传材料、填写信息,就能“零跑腿”完成备案。针对不便线上操作的群体,各县(市、区)均设线下窗口,市民按房屋辖区带齐材料前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即时受理,确保“一次办好”,解决老年人等群体办事难题。

  公告明确相关备案细则,即租赁当事人需在合同签订30日内备案;出租人应主动办理,其未履行义务时承租人可自行备案,相关企业需依规办理,且备案不收费。办理需准备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及补充材料。备案是法定义务非行政许可,不影响合同生效;出租人收押金需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严禁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需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承租人安全与权益。(来源: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政)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9/17/art_8638_11642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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