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盐城:优化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渠道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等法规,公布全市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窗口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实现备案“就近办、快捷办、一次办”,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此次房屋租赁备案服务优化,是盐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让市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少跑路、更省心,在此前盐城市区仅设1个办理窗口的基础上,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等市区各行政区,均已增设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市民在家门口即可轻松办理业务。
线上渠道覆盖市区(不含大丰区),市民打开“苏服办”APP搜索“租赁一件事”,或通过“我的盐城”APP“掌上住建”栏目选择“房屋租赁一件事”,按指引上传材料、填写信息,就能“零跑腿”完成备案。
针对不便线上操作的群体,各县(市、区)均设线下窗口,市民按房屋辖区带齐材料前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即时受理,确保“一次办好”,解决老年人等群体办事难题。
同时,盐城市明确相关备案细则,即租赁当事人需在合同签订30日内备案;出租人应主动办理,其未履行义务时承租人可自行备案,相关企业需依规办理,且备案不收费。办理需准备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及补充材料。备案是法定义务非行政许可,不影响合同生效;出租人收押金需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严禁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需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承租人安全与权益。
张政
2025年9月23日《中国建设报》5版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9/23/art_8642_11645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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