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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印发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护,促进地理信息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数据分类分级是开展地理信息数据治理,实现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全过程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指南》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摸清行业地理信息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底数,为强化地理信息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统筹实施数据差异化安全防护提供依据。同时,有助于推进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流通交易,有序扩大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供给,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作用。

  《指南》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原则。在数据分类、数据分级、目录管理与更新等各环节均应遵循“科学实用、综合判定、动态更新”原则。二是确定数据分类规则。将地理信息数据分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和专题地理信息数据三大类,大类下再细分若干中类,同时可根据数据管理实际和应用服务场景再细化分类。三是提出数据分级规则。确定了识别地理信息数据分级因素、开展数据影响分析和综合评估定级的分级规则,同时给出了重要数据、核心数据识别的判定指标。四是明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规定了地理信息重要数据目录申报、审核、认定等相关工作程序,以及动态更新情形与更新管理等若干要求。

  据介绍,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是已开展的自然资源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的补充和延伸。《指南》在数据分类上与自然资源政务数据分类分级保持衔接,在数据分级上针对地理信息数据作了细化。在适用范围上,《指南》主要用于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测绘资质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开展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在重要数据保护方面,遵循《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强《指南》解读与培训,开发重要数据目录系统,实现全国地理信息重要数据目录一站式申报、审核、查询、检索和更新。

  


原文链接:http://zrzyt.xizang.gov.cn/dt/xzzrzygk/202505/t20250513_477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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