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构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和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形成督察执法合力,提升督察执法效能。
《通知》明确,建立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和林草监督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重大督察执法工作,强化对破坏耕地、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联合督察督办及跨部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移交和协同办案,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通知》要求,统一督察执法标准。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工作机制,统一调查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涉及土地、矿产、林草等多要素的重大违法问题线索,必要时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联合调查。在处罚中,以疑难问题处置为抓手,协调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程序、处罚依据、执行尺度,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对重大典型违法问题,可以联合挂牌督办,督促从严查处并落实整改。查处同时涉及耕地、林地等领域混合地类违法行为时,要同步调查、共同处置。
《通知》提出,探索联合督察督办。探索实施省级层面土地、林草一体化督察,加快形成条块结合、相互贯通、协同配合、一体运行的工作格局。对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林草监督执法等工作中发现的耕地林地双重侵占、盗采矿产破坏林地、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跨领域重大复杂案件,采用联合督办、联合通报、警示提示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属地依法依规处理、限期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c/202510/t20251010_2902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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