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桑植县:6万元鱼苗“补”生态!3名非法捕捞者履行赔偿义务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5年10月31日,桑植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森林公安等部门,在竹叶坪乡柳杨溪村溇水河畔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案件3名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现场投放价值6万元的本土鱼苗。
经查,2025年3月6日至3月26日,黄某、唐某、卓某三人结伙在桑植县人潮溪红旗村溇水河段,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域生态严重破坏,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湖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评估,三人行为导致直接渔业资源损失1.13万元,造成包括栖息地修复及生物链恢复费用在内的生态损害总价值达6.78万元。2025年10月27日,案件经司法机关审理后,桑植县人民政府与3名责任人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书》,明确其需承担赔偿责任并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根据协议,3名责任人需共同承担经济赔偿合计6.78万元,用于采购规格均≥10cm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土鱼苗,以确保当地生态适应性。10月31日,在多部门监督下完成鱼苗投放。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甄宇宙表示:“此次行动是‘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并常态化开展此类生态修复活动,切实将‘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赔偿机制落到实处,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此次增殖放流不仅弥补了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失,更通过“惩罚+修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决心。
一审:黄道华
二审:高柳枝
三审:罗 敏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511/t20251105_338428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0-07-15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5-13
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
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4-01-12
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0-05-13
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4-28
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3
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4
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8
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热门资讯
2020-07-15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5-13
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
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4-01-12
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0-05-13
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4-28
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3
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4
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8
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1-06-23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