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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超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下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12月1日起,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地方性法规保障“多规合一”改革成果,更好保障超大城市实现内涵式发展。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制定与修改、规划实施、监督与治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76条,致力于以规划体系融合筑牢“一张蓝图基底”,以规划实施融合深化改革成果,以空间治理创新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空间秩序。据悉,这是国务院批复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来第一部国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也是今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

  广州首次明确了《条例》作为统领地方城乡建设和空间规划领域“小母法”的基础性地位,使其成为衔接上位法与下位规章、统领平级法规、统筹全市城乡建设和空间治理工作的根本法规。

  《条例》构建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协同机制,首创设置专项规划“空间专章”,近期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方案按程序可直接纳入详细规划,实现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无缝衔接,精准协调空间矛盾,提升规划实施效率,推动各专项规划空间要素主动纳入“一张图”统一管理。《条例》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对专项规划的统筹力度,建立并动态管理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明晰各专项规划编制主体。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专项规划的系统整合,明确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存量空间统筹综合利用、与空间治理高度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统一归口至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强化规划的法定性、适应性和引导性。

  《条例》以有限立法权探索整合规划和土地各环节的实施制度,推动空间治理从单一要素管理向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转变。其中,首次明确对规划制定、实施、监督、治理以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等活动实施贯穿式管理;加强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融合管理,首次以法规形式确立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将土地储备与土地整备作为共同保障规划实施、引导资源要素投放的重要机制写入地方性法规,推动以规划为引领贯通“两统一”全链条治理,实现用途管制与资源配置双向赋能;创新用地规划选址审批机制,确立工业产业控制线的法定效力,并首次界定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

  此外,《条例》开创性地设立了专业支撑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规划委员会议事机制,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以及多元监督治理机制,构建不动产权利人联防联控新机制,统筹国土空间设计和建筑风貌管控打造更优公共空间品质,创新混合用地供给机制推动活力宜居城市建设,夯实“一张底图”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基础。(首席记者 阎炎)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511/t20251114_2905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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