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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条例》共6章6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灭火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是突出火灾预防。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应当建立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加强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航空协作机制。严格防火区、防火期和高火险区、高火险期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护和防火检查。

  三是完善火灾扑救。明确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需要及时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就地就近组织相关力量参与扑救,及时解救、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

  四是做好灾后处置。根据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规定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统计等制度,明确扑救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优待和补贴补助。

  此外,《条例》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511/t20251124_2906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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